5月底,某商贸公司转运存放在佛山市某仓储管理公司仓库的铝锭现货时,发现原始货主卖给该公司的货物数量和库存对不上,便对铝锭现货办理提货业务,被其他货主阻止,原始货主重复制作仓单融资的行为暴露出来,这批货物已被制作多份仓单进行出售,权属不清问题严重,因此引发货主集体提货挤兑。其实,该现象并不只是佛山这一家仓库存在。华东也有多家仓储公司存放的铝锭现货出现了类似情况,且涉及原始货主、仓库联手作案的情形。据南储上海分公司日前公告称,经核查发现可能涉及团伙诈骗犯罪,目前已经被公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立案。

类似的事件在行业里并不鲜见。专业人士分析称,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资金方出于对融资方的行业地位和仓库的信誉产生信任,结果却被信任的两方合伙蒙骗作案;另一方面,仓库可能没有规范的执行流程或者疏于管理,让相关关键岗位人员钻了空子。

金融机构需对整个供应链交易的流程环节严格把控。供应链金融业务往往要求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三者统一,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监管压力、难度较大,尤其是银行对货物的监管难度较大。银行通常缺乏仓库监管能力,必须依赖第三方物流企业或仓库对货物进行监管,意味着贷后风险管控这一重要环节依托第三方,可能存在物流企业的实际监管能力与金融机构的期望与要求不匹配的风险。部分物流/仓储企业管理粗放、信息化程度低,导致无法及时更新货物的状态,造成监管脱节。或者借款企业与物流/仓储企业合谋伪造仓单,导致同一商品重复质押、质押商品被非法挪用等,进而使得供应链金融项下的押品落空。

货物质押是贸易中常见的资金流转手段,贸易商通过货物质押获得现金流转以扩大贸易规模,资金提供方也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利息。货物质押期间,相应的货物不会被真正消费,这就形成隐性库存。期间如果货方用同一批货向多方进行货物质押,非法获得更大规模的资金,这就造成重复质押。这种情况下,资金方有货财两空的风险。2014年青岛港事件就是典型案例。重复质押发生必然引发信用危机,引起资金方的警惕,并更加谨慎参与该项业务,使得相应业务量减少。

“青岛港”事件,涉案企业青岛德诚矿业有限公司的融资质押品是铝锭、电解铝、氧化铝等动产质押。由于质押物数量较多,该仓储业务委托青岛港完成。然而德诚矿业利用青岛港出具的仓单向金融机构进行重复质押融资,实际银行贷款敞口超过10亿元。此案件至少显示出两方面失职之处:一是银行疏于贷后风险管理,完全依托第三方物流机构青岛港,二是仓储物流企业监管不到位。

金融与实体经济脱节的情况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大宗商品的真实性和货权的清晰性没有有效的技术手段得以保证,这也直接导致了青岛港、铝锭提货爆雷等事件。但就世界而言,仓单仍是大宗商品金融资本市场中交易、投资、融资及其风险管理的主流标的。微分格认为,金融机构和监管公司应该关注如何建设数字化的平台,打造风控预警模型。

数字化的存货(仓单)监管平台应该支持物联网库存与仓储库存的交叉对比验证,物联网设备监测到货物出库超量时(物联网库存低于仓储库存一定比例),系统自动根据告警规则产生事件告警,并自动产生异常工单,派发给指定的角色,同时仓单评价变为异常状态进行示警。其次,支持质押控货线与仓储库存的交叉对比验证,当用户出库提货超量,导致货物在库量低于质押控货线一定比例时,系统自动根据告警规则产生事件告警,并自动产生异常工单,派发给指定的角色,同时仓单评价维度变为异常状态。

通过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提升监管仓库的软硬件的建设水平,提升仓库作业效率、规范业务流程,提升监管能力,降低人为操作失误及道德风险。落实人民银行在今年发布的《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22—2025 年)》中所提出的,助力金融数字化转型。强化数字化监管能力建设,健全金融科技风险库、漏洞库和案例库,运用监管科技手段着力提升政策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