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参保单位: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社保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为确保您充分享受国家、自治区新出台的社会保险缓缴政策, 帮助您减负纾困,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2〕29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单位,可以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

1.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此类单位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

2.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此类单位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

(1)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

(2)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

(3)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

3.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加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此类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12月。

(1)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含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市、区);出现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管控区域或发布“停工停产”、“足不出户”等政策的县(市、区);8个边境县(市、区)。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

②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

③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

如贵单位符合上述条件,可到我中心申请办理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详见《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办事指南》、《困难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顺祝商祺

附件:1.《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办事指南

2.《困难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全州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6月 30日

附件1:困难行业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办事指南

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

1.属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及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2.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等17个困难行业所属的困难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

(2)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

(3)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

3.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加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

(1)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含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市、县(市、区);出现疫情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等管控区域或发布“停工停产”、“足不出户”等政策的县(市、区);8个边境县(市、区)。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申请缓缴月之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

②申请缓缴月之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

③2022年1月至申请缓缴上月累计亏损。

办理方式:1.现场办理;2.网上申报(系统切换完成后)

办理材料:

1.《困难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原件1份;

2.属于17个困难行业、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加保险的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复印件1份。

办理地点及办理机构:

1.现场办理:全州县城北新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中心窗口

2.网报地址:待系统切换完成后确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结果送达:

1.当场送达;

2.发送短信通知;

3.自助机查询打印;

4.登录网报系统查询。(其中第2-4项送达方式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实现)

联系电话:0773-4815666

附件2.《困难行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可扫上面的二维码领取申请表

申请表样式如图:

来源:全州人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