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上海长宁法院就刘xx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拼多多公司构成知情权侵害,一审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赔偿损失400元;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

规范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发展,构建清朗的网络交易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电子商务经营者开展“拉新活动”时应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活动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定要求或存在歧义的,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对于来之不易的胜诉,原告刘某某称:要让一个涉及数亿人的营销活动模式完全改变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不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步一步地来”。一个人的思维是有限的,完全改变需要群策群力。

事件回溯:

2021年3月,上海律师刘宇航参加了拼多多的“砍价免费拿”活动,在领取了一张“超级免单卡”后,他按照平台提示的操作,挑选了一款手机进行砍价。

砍价期间,信息显示自己“砍价进度第一名”“已经超过了99%的用户”,只需再邀请几位好友就可以免费得到商品。

然而,刘律师在购买了一份9.9元的“砍价包”后却发现,即便邀请了多位好友帮忙砍价,始终差0.9%才能“免费拿”。他心生疑惑,接连点击了其他砍价产品,发现自己“次次砍价第一名”。

觉得平台数据不真实后,刘宇航律师以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涉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已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他希望希望拼多多公开活动的真实信息和数据,退还服务购买费9.9元,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500元和合理开支1000元。

2021年3月31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已对该起诉材料进行审查。

今年一月,“拼多多砍价,但始终差0.9%”登上热搜。

(活动页面显示刘宇航的好友帮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