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联合重庆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开展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重庆将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非轻钢)农房,创新建造方式,提高农房建设品质和建筑节能水平。到2025年,重庆将建成一批“结构安全、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宜居示范装配式农房。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米。

把建筑构件在工厂生产好,再拿到现场进行拼装,像搭积木一样完成施工——这就是装配式施工。装配式建筑是新型建筑工业化的代表,也是推动建造过程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

在重点任务方面,《通知》提出要建设示范项目,开展试点示范,支持在新建的村民聚居点、民宿集中区等项目中优先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高标准建设示范样板项目;健全标准体系,制定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导则,完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农房、装配式钢结构农房技术体系。

此外,还要编制装配式农房标准图集,推行装配式农房建筑、结构、设备和装修集成设计,推广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推行工程总承包,鼓励装配式农房采用以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模式,探索建立与装配式农房工程总承包相适应的发包承包、分包管理、工程造价、质量安全监管等制度;推广建筑全装修,推行装配式农房全装修与主体结构一体化设计和协同施工。

《通知》提出,重庆将按照“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原则,市级财政对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装配式钢结构农房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对农民建设自住自用的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500元/平米;对企业(个人)建设用作民宿等经营性装配式农房,市级财政按照建筑面积平均补助200元/平米。市级财政补助的装配式农房,除基础可现场浇筑或砌筑外,其他主体结构构件(梁、柱、楼板、内外墙板、楼梯等)应全部采用工厂化生产的构件进行现场组装。

重庆还鼓励金融机构对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的项目和企业开辟绿色通道,鼓励金融机构对建设装配式农房的农民提供分期建房贷款,鼓励保险公司设立并提供装配式农房质量安全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