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阳市纪委监委消息: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贵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赵贵海案件涉案人张煊赫(曾用名张林)、史鸿凯同时接受监察调查。

赵贵海简历

赵贵海,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辽宁盘锦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8.12-1982.03 81689部队战士

1982.03-1987.03 辽河油田公安处预审科科员

1987.03-1990.04 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

1990.04-1992.08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

1992.08-1995.07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

1995.07-1996.12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6.12-1997.10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7.10-2002.07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副书记、政委

2002.07-2004.04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04-2005.09 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09-2009.06 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兴隆台区政府副区长,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06-2009.07 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9.07-2019.12 辽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12 退休

赵贵海案件和其它案件有所不同的是,他被审查和调查时,有两个涉案人也一同被采取了留置措施,这两个人是:

张煊赫简历

张煊赫,曾用名张林,男,汉族,1988年6月出生,辽阳弓长岭人,群众,辽阳市弓长岭区中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市圣典浴都温泉酒店、辽宁中创万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辽阳万合典当有限公司、本溪翰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目前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史鸿凯简历

史鸿凯,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辽宁灯塔人,群众,辽阳市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灯塔兴顺矿业有限公司股东。2020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弓长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目前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来源:辽阳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