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阳市纪委监委消息:辽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赵贵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赵贵海案件涉案人张煊赫(曾用名张林)、史鸿凯同时接受监察调查。
赵贵海简历
赵贵海,男,汉族,1959年12月出生,辽宁盘锦人,1978年12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8.12-1982.03 81689部队战士
1982.03-1987.03 辽河油田公安处预审科科员
1987.03-1990.04 盘锦市兴隆台区公安局预审科副科长
1990.04-1992.08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法制科科长
1992.08-1995.07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教导员
1995.07-1996.12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1996.12-1997.10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副局长
1997.10-2002.07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副书记、政委
2002.07-2004.04 盘锦市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04-2005.09 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5.09-2009.06 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兴隆台区政府副区长,兴隆台公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9.06-2009.07 盘锦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9.07-2019.12 辽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12 退休
赵贵海案件和其它案件有所不同的是,他被审查和调查时,有两个涉案人也一同被采取了留置措施,这两个人是:
张煊赫简历
张煊赫,曾用名张林,男,汉族,1988年6月出生,辽阳弓长岭人,群众,辽阳市弓长岭区中灏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阳市圣典浴都温泉酒店、辽宁中创万合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辽阳万合典当有限公司、本溪翰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目前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史鸿凯简历
史鸿凯,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辽宁灯塔人,群众,辽阳市天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灯塔兴顺矿业有限公司股东。2020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弓长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目前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来源:辽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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