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

兴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

兴拟征告〔20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垛田街道金岛社区城东一组、凤凰垛村(凌翟村)、翟家一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拟征收土地公告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20日

四、工作安排

拟征收土地公告结束后,市政府将于2022年7月21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表》上对调查结果予以签字或盖章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市政府将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如对以上公告内容有疑问或异议,可向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联系人:胡向军;电话:80218281)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兴化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泰兴市

一、泰征补告〔2022〕23号-滨江镇院士路(金港西路-天星大道)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天星村丁桥组、朱仙组、唐岱组、南钱组、新河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二、泰征补告〔2022〕24号-滨江镇金港西路(沿江大道至滨江路段)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天星村张三组、赵杨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三、泰征补告〔2022〕25号-滨江镇西山路南侧、振泰路西侧地块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蔡桥村蔡桥组、鲁庄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四、泰征补告〔2022〕26号-滨江镇太湖路西侧、国庆西路北侧地块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蔡桥村东曹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五、泰征补告〔2022〕27号-滨江镇襟江路东侧、太湖路西侧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蔡桥村殷庄组、徐岱组、蔡桥组、村集体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六、泰征补告〔2022〕28号-滨江镇飞鸿中路东侧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石桥村李北组、李南组,滨江镇蔡桥村周庄组、殷庄组、朱元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七、泰征补告〔2022〕29号-滨江南路(金港西路至天星大道段)工程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天星村赵杨组、杜圩组、包圩组、新街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八、泰征补告〔2022〕30号-滨江镇国庆路西路北侧地块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蔡桥村鲁庄组、蔡桥组、东曹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九、泰征补告〔2022〕31号-滨江镇实验学校地块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石桥村杨元组、北沟组、印桥组、北陈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十、泰征补告〔2022〕32号-滨江镇实验幼儿园地块

征收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滨江镇石桥村杨元组、北沟组范围内。

涉及面积:(如下)

▍文章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网、泰兴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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