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中院人民法院关于邀请连云港入册管理人报名参与指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等规定,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连云港九龙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公开选任管理人,邀请连云港市入册的管理人积极报名参与,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连云港九龙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25日在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该公司的住所地为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118号、128号九龙世贸城,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涉及前置审批项目除外)、纺织品、家具、劳保用品、工艺美术品、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销售;柜台出租;黄金、珠宝零售及黄金加工;停车场管理服务;房屋租赁。现连云港九龙大世界商贸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能如期清偿债务。

二、申报条件

1.报名的管理人为编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的入册机构;

2.申报单位及其团队成员近三年未因执业、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或者行业自律组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3.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者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4.申报机构及其人员最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机构应于2022年7月22日12时之前(申报日期以邮件交寄及现场接收的时间为准),将加盖印章的申报表、申报书及其他申报资料提交至指定联系人。申报机构可于该时间前的工作日工作时间进行咨询和阅卷。

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清算团队建设情况;

2.申报机构以往担任管理人或参与破产重整工作的经验和工作业绩(A.有关数据以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为准;B.应明确是独立履职还是协助参与,是全程参与还是部分参与;C.对公司清算有无相应的经验);

3.参与本案的竞争优势;

4.拟推荐从事本案清算组工作的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该成员的主要业绩;

5.获选后的工作思路,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预案等(信封密封);

6.清算组报酬的报价方案(信封密封)。

所有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注:被申请人的具体财产状况不明,破产费用及管理人报酬不能保证。

四、其他

本次选任方案由本院负责解释。如有疑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本院联系。

联系人:陶曼,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5号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电话:0518-85295228。

附件:1.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申报表; 2.申请管理人参与案件声明(请点击文末 阅读原文 下载相关材料)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7月8日

编辑 | 婧如

供稿 |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