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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这个房地产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税,入选全省典型案例!

2022-07-03 15:22 发表于山西

6月29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新闻发布会。会议发布了6件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我市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例入选。

山西省检察机关

涉民营企业检察监督办案典型案例

任某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税案

——以灵活办案换企业发展空间,能动司法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能动司法 保障企业经营 公开透明

【要旨】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中,要立足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注重对涉案企业发展规模、发展前景、社会贡献度、社会综合评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对于企业因融资难、融资贵等复杂内外部原因诱发犯罪,案发后能够积极主动挽回损失的,可对涉案企业及人员从轻处理,保障企业平稳经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基本案情】

被不起诉人任某阳,男,临汾房地产公司和某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14年10月至2016年6月,任某阳授意其实际控制的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及员工,以承诺支付高额利息为手段,以公司在建的50余套商品房及车库作抵押,非法吸收23人钱款共计2466万余元,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案发前已归还1822万余元。案发后,该公司以债权转移、房产抵债、现金归还等方式将剩余集资款644万余元全部归还。

逃税罪。2015年,任某阳实际控制的房地产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少缴税款46万余元,占应纳税款的19.92%,在临汾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应补税款和罚款。案发后,该公司积极补缴税款及罚款。

2019年11月28日,临汾市公安局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任某阳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逃税罪移送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2月13日,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任某阳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履职情况】

(一)能动司法,全面评估企业经营状况

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经多次引导侦查取证,从企业发展规模、发展前景、社会贡献度、社会综合评价、案发后积极挽回损失、企业负责人一贯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任某阳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逃税犯罪,但其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犯罪后能积极退缴赃款、补缴税款和认罪认罚,其实际控制的两家企业属实体经济,注册资本1.55亿元,现有员工292人,截止2021年底纳税额总计达885万余元,系临汾地区知名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且案发时其物流公司正与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商谈合作开发,合作项目有利于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增加就业,侯马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虑,决定从保护民营企业角度,审慎办理该案件。

(二)以灵活办案为企业换取发展空间

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从服务当地社会发展大局、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角度出发,在审查起诉时决定给予涉案企业调整窗口期,通过对涉案人员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一方面有助于企业筹集资金最大限度退赃退赔,另一方面尽可能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特别是对企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经营活动。2021年6月10日,任某阳实际控制的物流公司与海南某建设工程公司顺利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书,共同开发建设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城。

(三)举行检察听证,确保公开透明

办案中,侯马市人民检察院两次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听证员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并围绕“涉案民营企业家非吸所得的主要用途”“案发后的悔罪退赔状况”“逃税罪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应纳税款数额的法律释义”等进行认真研讨,参与听证会人员一致认为该案的处理结果关系侯马市及邻近辖区的经济发展,认可检察机关对该案的处理决定。随后,侯马市人民检察院对任某阳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要求任某阳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依法合规经营。

【典型意义】

(一)宽严相济,审慎办理涉民企刑事案件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贯彻“审慎、谦抑”的办案理念,坚持客观公正立场,精细审查,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事实,依法着重审查吸收款项的用途及清退情况,对涉嫌逃税罪的事实,依法着重审查逃税情形、补缴态度等情况,从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角度出发,防止“入罪即诉、一诉了之”,对实体企业释放最大司法善意。

(二)综合评估,将平等保护理念贯穿履职办案全过程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时,要坚持能动司法,将平等保护理念贯穿办案始终,尽可能减少办案活动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的影响,以达到助力企业进一步向好发展,服务保障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

(三)多方联动,达到良好社会效果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构建多方联动的办案模式,通过检、政、警合力履职,强化办案质效。一方面积极与公安、政府职能部门等沟通协作,督促充分履职,监督企业缴纳逃税款、退还非吸款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给予涉案企业足够的时间和信任,确保涉案民营企业经营稳定、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八条、第五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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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来源 ▌山西检察、临汾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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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3个大老板“失信”被曝光,还有~~

2020年4月10日06时起,因为隧道养护施工,青兰高速临汾到吉县段中乡宁收费站至光华收费站(吉县去往临汾方向)路段要进行全幅封闭施工,请所有车辆绕行通过。从光华收费站至乡宁收费站(临汾去往吉县方向)的路段可以正常通行,或根据交通指示牌的信息借道(借下行道路)通行,预计改造工程08月31日24时完工,对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来源:山西交控集团临汾南高速分公司。【临汾网事】携手【临汾便民在线】,致力于做临汾本地新媒体。关注临汾吃喝玩乐,临汾天气预报、临汾招聘、临汾旅游与临汾景点门票优惠、临汾美食、临汾租房与临汾二手车以及临汾楼盘信息、临汾装修,更有临汾头条与临汾爆料等临汾新鲜资讯。您的支持,就是我们前行最大的动力!

古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布12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希望各被执行人认清形势,自觉履行义务,否则,将根据其违法情节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人

自然人

来源:古县新闻‍、临汾网事

临汾一开发商被调查处理!还有2个小区业主、准业主叫苦连天~~ 2022-07-03 1 发表于山西

2020年4月10日06时起,因为隧道养护施工,青兰高速临汾到吉县段中乡宁收费站至光华收费站(吉县去往临汾方向)路段要进行全幅封闭施工,请所有车辆绕行通过。从光华收费站至乡宁收费站(临汾去往吉县方向)的路段可以正常通行,或根据交通指示牌的信息借道(借下行道路)通行,预计改造工程08月31日24时完工,对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来源:山西交控集团临汾南高速分公司。【临汾网事】携手【临汾便民在线】,致力于做临汾本地新媒体。关注临汾吃喝玩乐,临汾天气预报、临汾招聘、临汾旅游与临汾景点门票优惠、临汾美食、临汾租房与临汾二手车以及临汾楼盘信息、临汾装修,更有临汾头条与临汾爆料等临汾新鲜资讯。您的支持,就是我们前行最大的动力!

近日,临汾网友在领导留言板反馈关于秦蜀路涌泉小区的情况,获得回复。

秦蜀路涌泉小区北楼,大暖管道从楼底下过去了,十来年了住户一直接不上大暖,涌泉小区土地手续合法麽,为什么一直办不下来房产证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回复: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涌泉小区位于秦蜀路怡协汽修厂南、尧都大酒店北。由临汾涌泉商贸有限公司承建开发,法人:陈文生。该公司于2014年吊销。

经核查,2001年12月29日临汾市尧都区土地管理局下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书)《关于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转让给尧都大酒店、陈文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尧区土管(地产)字【2001】第18号,同意山西怡协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将位于秦蜀路南端西侧的1739.0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尧都大酒店使用,4033.8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陈文生使用。转让后的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三九年零六个月,自2001年12月29日至2041年6月30日止。依据批复,陈文生于2002年4月办理了编号为临(尧)国用(2002)字第1426010102060-2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权面积4678.85㎡。2022年6月29日执法人员对涌泉小区进行实地核查,涌泉小区现有商业楼一栋,住宅楼两栋。

核查结论:1、陈文生原批准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业用地,实地勘察两栋楼为住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涉嫌存在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违法行为;

2、陈文生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为4678.85㎡,尧区土管(地产)字【2001】第18号中转让给陈文生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中面积为4033.85㎡,存在土地证面积和转让面积不符的问题。

下一步措施:1、对涌泉小区存在的涉嫌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2、对涌泉小区国有土地使用证上使用权面积与转让批复的面积不符的问题将进一步进行调查核实。

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回复时间:2022-07-01 13:38

来源:领导留言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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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临汾365网以其超强的人气优势为背景,基于网友的需求而开发了丰富的频道,包括本地资讯、生活服务、婚嫁亲子、汽车房产、家居装修等30多个版块,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话题为临汾365网带来了包罗万象的信息,同时也为商家品牌的覆盖与提升提供一个宽广的媒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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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仅是众多产品和服务所瞄准的目标消费群体,还是诸多新产品、新服务的早期消费者,在消费的传播链条中具有相当的影响力。

这个群体好比消费和媒体使用的风向标,他们所表现出来的消费或媒体使用特征往往预示着大众即将跟进的潮

网友留言:

旺角金座于2019年交房,截至目前不予通天然气,小区业主不断问物业、燃气公司及市长热线,均没有实质性回复,近期燃气公司回复说是因为当时开发商找的安装天然气管道的公司没有资质,所以通不了,但现在住户越来越多,没有燃气只能用电磁炉、煤气罐等方式,煤气罐危险系数较高,安全怎么得到保证?既然安装管道的公司没有资质但是又怎么可以接这个工程的?

再三找物业,物业也只是推脱说正在处理,燃气公司让找开发商,开发商也找不到,都在相互踢皮球,迟迟得不到解决的办法,求助政府能不能协调通气,让居民都可以正常生活。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经转市城市管理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旺角金座小区天燃气安装工程不是临汾燃气公司施工的,属于开发商自行联系的第三方施工单位施工。因竣工资料中无天燃气设计单位、缺失正规的施工图纸(无设计就进行施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截止目前,该施工单位提供不了正规的施工图纸。6月21日临汾燃气公司生产管理部又汇同施工单位人员一起查看了现场,把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了施工单位让其整改,整改合格后,予以送气。已将处理情况电话反馈给您,您表示满意。

在此,真诚地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回复时间:2022-6-28

来源:领导留言板

日前,临汾一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铂蓝郡开发商交房一拖再拖的问题:

原文如下

铂蓝郡开发商承诺2019年12月底交房,后来一拖再拖,今年又承诺10月份交房,还展示了施工进度表,我多次路过没发现有工人在施工,今天过去售楼部有一个看门的,一问三不知,打负责人电话也不接。希望市领导能帮忙推进此事。

临汾市官方部门作出回复:

您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我们已将您反映的问题转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处理情况我们会及时与您进行沟通。感谢您的宝贵留言!

回复时间:2022-07-01

来源:临汾动态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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