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落实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是当前工作的重要方面,其中将“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情况”作为督查检查重点内容。
选人用人要坚持勇于担当。“实干兴邦,空谈误国” 干部行不行,实践来证明。在选人用人上,重干部实干担当,一个干部,如果不敢担当、不会担当,碰到问题找借口,是事业发展之大忌,禁不起时间的考验。“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以及“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强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是要靠实绩、看能力,只有多做看的见、摸得到的实事,才能让党员干部的“金字招牌”闪闪发光。
以实干看人、凭实绩取人的选人用人标准才能有效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树立唯实、务实的导向,多看看基层的评价,多看看群众的口碑,用发展和全面的眼光来看领导干部做出的工作,不让讨巧者取巧,不让辛苦者心苦。
好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发声,敢于亮剑;勇于担当,面对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面对矛盾和困难迎难而上,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不断寻对策,积极解难题;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不退缩、不推诿、不躲闪。干部本身要把业绩做实,不图一时之力,不逞一时之能,把心思花在实功实效、爱民惠民上,把自身的“存在感”转化为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做好人民的“勤务员”。
归根结底,坚持以实干实绩为导向,把低调务实、少说多干、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干部选出来,把思路好、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用起来。真正做到英雄无论出处,实践出真知。(王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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