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龚萍 实习生谭畅 通讯员邹涛)一批事关土地、不动产登记的利好消息来了!4日,长江日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推出二十条举措强化自然资源要素服务保障,如降低部分土地出让起始价标准,首次启动“云拍卖预公告”形式公开供地,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以及推行产业用地租让结合、降低年期租让,鼓励“标准地”出让等,同时明确各项优惠政策的实施路径。

列入省、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及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工业项目,按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基准地价的70%确定出让起始价;服务于农业生产的零星、分散建设用地,列入省市优先发展产业的工业项目,以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为主的,也可按不低于同等别对应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出让起始价;第三产业项目(房地产除外)可按评估价的80%确定出让起始价。

■首次采用

“云拍卖预公告”形式公开供地

7月1日,市土地交易中心发布公告,首次采用“云拍卖预公告”形式推出9宗商服用地。

即首先在线上发布地块信息,如有用地意向人提出用地预申请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出让地块将在3个工作日内迅速转入“云拍卖”程序。同时,用地意向人可对出让地块的规划布局、建筑规模及地块分宗等提出相关合理化建议。

■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出让土地,允许1年内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50%。

存量工业用地的配建房面积上限、计容建筑占比上限均提高一倍多。

对使用符合条件的存量工业项目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配套建设办公及生活设施的用地面积,其占用项目总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上限由15%提高到30%。

■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

全面推广水电气一体化过户,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申办抵押和抵押注销登记实行全程网办;小微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告知承诺制,即企业只需签署告知承诺书,可免收不动产登记费;设置企业专窗,企业间存量非住宅类转移登记实行“先证后税”,一个环节、90分钟内办结。

■推进审批提速增效

收集项目地块的相关要求,形成项目用地要求清单,土地供应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简化项目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

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二十条稳增长举措,涉及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行政审批等对企业影响广泛的领域,结合前期的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稳定经济大盘。

以首次采用的“云拍卖预公告”形式为例,对于用地意向人的合理化建议,出让人根据采纳意见优化完善出让方案,有利于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双向沟通,促进市场供需相匹配,提高土地交易效率,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