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梧州市藤县古龙镇金凤村发生一起未成年人溺亡事件

起因:7月7日,下午4-5点左右,一群小孩去河里玩竹排,因近日一直是下雨的状态,水势过大,竹排被冲翻导致两个小孩被水冲走,年仅约7岁左右,知情人士知道事情的发生立马采取报警措施,消防员,县级公安局人员,身着迷彩服的军人和救护车同时到达,经过一小时的打捞,已找到一小孩,但是很不幸的是小孩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据知情人士称,小孩被找到时是被河边的竹堆拦下才被找到,另外一小孩还没有被找到,因为河道分散比较多比较难找。

家长带小孩时只顾自己,没有时刻关注孩子,没有给孩子灌输去河边玩耍的严重性才导致此类事情的发生。

发生此类事件我们对此非常的心痛,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防止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安全教育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青少年儿童因玩水导致溺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溺水,是中国青少年和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预防溺亡安全教育时刻不能懈怠。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现将有关知识提醒如下:

一、溺水的多发时段:

1.下午放学后;

2.双休日;

3.节假日;

4.暑假期间。

二、发生溺水的原因:

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

2.孩子擅自下河玩水;

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

鉴此,请各位家长做到:

“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归时; 4.知内容。

教育孩子做到:

“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会”:

1.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危险行为;

2.会立即大声呼救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3.会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做到不怂恿、不旁观、不逞能。

亲爱的家长朋友,请记住“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也希望各位群众随时留意您的身边,如果有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私自在池塘、河边、水库等危险区域游泳、戏水、玩耍,请您一定要及时制止!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藤 县 教 育 局 发 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