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中欧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E类份额代码:016223),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现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加E类基金份额,原份额保持不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二、新增基金份额的费率和相关业务安排

1、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费率为0.25%/年。

2、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投资人通过其他销售机构首次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的E类基金份额的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4、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不适用基金份额的升降级机制。

5、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暂时只对本公司直销渠道开放,今后若调整或增加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5、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自公告生效之日起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及产品资料概要。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基金原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详细见附件。

四、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3日

附件1:《中欧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中涉及法律法规更新和合同当事人基本情况更新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附件1:《中欧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本基金托管协议中涉及法律法规更新和协议当事人基本情况更新的内容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