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聊了发证的事,现在聊下变更许可证的事。

分三类说

第一类,变更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住所,这些和运行没关系的事,只需通航处一家办理,无须联合审定。

第二类,变更经营项目:减少经营范围的任何项目,或者增加经营范围,仅涉及一般商业飞行涉及的项目(列举一下,包括:航空护林、个人娱乐飞行,城市消防、人工影响天气、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只需通航处一家办理,无须联合审定。

上述两类办起来并不复杂,程序是:

1.在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2.寄正式申请红头文件到管理局。

3.管理局受理审核。

4.颁新证,旧证寄回或销毁。

申请材料如下,

(1)仅减少经营范围,只需提供材料1。材料7,8视情提供。

(2)仅涉及变更企业住所,仅需材料1,2。材料7,8视情提供。

(3)仅涉及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仅需材料1,2,6。材料5,7,8视情提供。

(4)变更企业名称,需提供材料1,2,3,4,9。材料5,7,8视情提供。

(5)增加经营范围,需提供材料1,2,3,4,9,10,材料5,7,8视情提供。

1、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变更申请书

此项要求的是行政相对人以单位正式红头文件形式,向管理局递交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文件抬头为:民航XX地区管理局,抄送所属监管局,对公司基本情况作出说明。为表正式,文件应包含文号、签发等要素,结尾必须要有公章。文件制作为pdf文件上传管理系统。此件纸质文件邮寄管理局

2、企业营业执照

提供现行有效的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要求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涉及通用航空行业的部分,不得超出拟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3、合法占有使用民用航空器的购租合同

购买航空器或租赁航空器的合同。航空器的占有权是申请经营证最硬核的指标之一。《通规》未对租赁期限作出要求。个人认为租期应不应低于一年。申请载客类经营项目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需要有2架有标准适航证的航空器。载人、其他类有1架就成。

4、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的投保文件或者等效证明文件

《通规》未对第三者责任险投保额度作出明确要求。个人认为不应低于100万元,保险须持续有效。被保险人须是申请人的名称。

5、涉及外商投资的股东决议

如公司股东无外商,自行写个不适用的说明皆可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授权委托书

8、(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8项结合着看。7可以理解为公司介绍信,办理人依照公司意志办理此项业务,并出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可不提供。

9、民用航空器的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装配的机载无线电的执照

航空器三证,需要说明的是,国籍登记证第4项:本证发给:XXX,这个位置,一定是申请许可证的主体。电台执照同理,“航空器拥有者”那栏一定是申请许可主体。 根据CCAR-290,申请载客类经营项目的(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需要有2架有标准适航证的航空器,申请载人类经营项目至少要有1架有标准适航证的航空器。

10、驾驶员的执照

驾驶员执照应为商照(航线照)或运动照,认可持私照飞行员具有的运动权力。专职、兼职飞行均可。

第三类:对于增加经营范围,涉及初始或补充合格审定的,需要启动联合审定程序。

具体举一些例子:

1.无135部运行合格证,拟增加通用航空短途运输、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石油服务、直升机引航、航空医疗救护、空中游览、通用航空货运经营范围的;

2.无136部运行合格证,拟增加跳伞飞行服务,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航空喷洒(撒)经营范围的;

3.无141部运行合格证,拟增加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经营范围的。

上述举例并不完全,运行合格还细分有不同的运行种类,可在实际沟通中再具体探讨。

对于联合审定的情况,变更经营许可证的程序与按联合审定颁发经营许可证的程序一致:

1.申请人首先需要提交个报告,告知意图,以便局方开展下一步工作。报告要以正式红头文件形式出,可以取名《XX通航关于拟开展联合审定的报告》之类,里着重写清拟申请增加的经营项目和运行种类。特别要写清主运营基地。因为这涉及分配监管局。

2.(根据申请的报告)局方成立联合审定组。

3.联合审定组与申请人协商召开政策咨询会。根据工作经验,这个会确实是有必要开的。会后,建议申请人预提交一下申请材料,监察员先给把把关。

pre-4.如申请人尚无FSOP账户,则需申请FSOP账户。FSOP账户申请起来有点小障碍,还需运行部门协助办理数字证书。

4.提交材料:(1)在通航管理系统提交经营许可审定材料。(2)在FSOP系统提交运行许可审定材料。(3)提交一份正式申请文件。这个文件也要求红头文件,把公司主要申请的事写清,题目可以写成《关于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及开展初始/补充运行许可的请示》具体内容政策咨询会上会说。

5.受理。当申请人提交全部的材料,均符合形式要求时,予以受理。如不能符合要求则需要补正。

6.审核。局方对材料开展审核,符合要求的,开展现场验证;不符合要求的发还整改。

7.现场验证。现场验证一般需要到主运营基地开展验证。

8.发新证,俩证一块发。

所需经营许可审定材料与单独审定中“增加经营范围”情况一致,不再赘述,运行许可审定所需材料我说不清楚,需要查看具体规章并咨询运行部门。


都看到这里了

小编工资就会涨 1 毛呦!

声 明:原创文章,欢迎联系获取转载授权,并注明来源飞行邦;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平台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本平台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