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举办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要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人应当在活动举办十日前持下列材料向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主管部门办理《户外广告设施临时设置许可证》。
那么要如何办理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置许可呢?
看这里!
申请条件
1.依据《厦门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设置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不超过30日),应当办理本许可。
2.跨区和市人民政府组织的活动,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和临时小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备案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申请;其他活动的临时性广告设施向所属区城市管理局申请。
3.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符合厦门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导则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4.申请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征得规划、交通运输、市政园林等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申请材料
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安全责任主体确认书
3、临时大型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形式、范围和期限的书面说明及举办活动的批准文件
4、设置的场地或者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办理流程
一、受理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设置人在窗口提出申请(包括网上申请),窗口对申请条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办理结果: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或者网络回传凭证,给予办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让其补全资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二、决定
办理人:窗口受理人员
办理时限:当场
审查标准:
根据审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决定。
办理结果:
许可决定书、许可证,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13号市执法局窗口,或者在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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