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

张店区家电消费券

第二批要发放啦!

就在7月16日(周六)上午10:00!

第一批没有抢到的小伙伴们

可不要再错过啦!

消费券使用规则、

适用商家……

看好啦!

活动时间

2022年7月1日—7月31日

参与企业

全区经营家电产品的限上零售企业。由各镇办推荐、区商务局审核确定,参与单位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使用发票。

2.参与活动的家电业务需纳入企业统计数字范围。

3.企业收款终端能受理云闪付(包括POS、简易终端、MIS收银系统)。鼓励参与企业出台配套优惠措施。

使用和领取范围

使用范围:个人消费者在我区限额以上零售企业现场购置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电器、生活小家电、手机,单件达到一定额度的。

领取范围:活动期间在张店的居民和区外人员。

活动方式

(一)发放平台:家电消费券发放以云闪付APP为平台,用户可以在云闪付APP上领取消费券,优惠券分300元、100元2种

(二)消费券数量及使用规则:共计发放50万元消费券。

1.每件消费3000元以上可用300元消费券1张;

2.每件消费1000元以上可用100元消费券1张;

3.每次消费最高使用300元消费券;用户须在本地方可核销消费券。

4.消费者使用消费券支付时,企业应当按照消费者实际消费金额为其开具发票。同时,企业在消费券兑付时,按照兑付金额向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商务)开具发票。

(三)发放规则:共发2批次,7月1日下午16点、7月16日上午10点发放。每次发放25万元,共计1500张,其中:300元500张,100元1000张。

(四)领取流程:通过云闪付APP向广大市民发放消费券,淄博地区云闪付用户登录后,在首页“本地专区”-“家电消费券”栏目下领取消费券。

活动期间,每次发放消费券,每个云闪付用户可领取300元或100元的消费券1张,先领先得、领完为止,核销日期截止到7月31日。

家电促销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7月16日上午10:00

等你来抢!

来源:爱张店

编辑:葛珍珍

校对:董秀

编审:于恩刚

出品:淄博日报社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