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及
杂物乱堆乱放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容秩序管理,助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绵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规定,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于7月18日起,联合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及杂物乱堆乱放专项整治工作,对各类违停车辆予以拖移、乱堆杂物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主要为城区各主次干道、人行道、广场、商场、住宅小区周边、背街小巷、农贸市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周边道路及公共区域。
二、车辆停放应当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在指定的停车场或者划定的停车泊位“按序、按位、按指向”规范停放。对占用人行道、盲道、绿化带、城市道路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的车辆将一律予以拖移处理。
三、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商户应当履行“门前五包”职责,做好相关秩序管控及物品摆放,严禁在门前屋后乱堆乱放,对影响市容环境的乱堆乱放将进行统一清理。
四、请广大市民朋友依法规范停车,各经营商户做好门前秩序管控,对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县公安局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拖车;对违反规定乱堆乱放的杂物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清理,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相应的处罚。
特此通告。
北川羌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北川羌族自治县公安局
北川羌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7月15日
主 管: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主 办:北川羌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编 审:王 洪
编 辑:文星颖
信息来源:大爱北川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