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乾隆年间,甘肃清水县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恶仆噬主案,一个大财主因一时心善,搭救了一名落难的男子,却不想这名男子不仅不知恩图报,反而还谋夺了财主的家产。

财主的家人为了要回家产,便将男子告到了县衙,可县衙却以证据不足为名,将财主的家人赶了出去,走投无路的财主家人,最终选择了自尽。

财主的家人死后,男子直接霸占了财主的所有财产,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一切,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财主一家的冤情,才终于得到伸张。

这个被恩将仇报的财主名叫李鸿,娶妻韦氏,两夫妻共育有两子,老大名叫李忠娃子,老二名叫李进玉儿。

李家祖上世代经商,积累了不少财富,到了李鸿这一代,家里除了有一座规模庞大的庄院外,还有数百亩良田,以及十来间日进斗金的大商铺。

可以说,李鸿拥有的财富,在整个清水县,乃至甘肃一带,都是能排得上号的,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财主。

而且,与那些为富不仁的财主不同,李鸿虽然腰缠万贯,却从未欺负过普通百姓,反而乐善好施,经常帮助他人。

当时,朝廷在收取税收时,总会出现官员贪污的现象,乾隆帝为了杜绝这一现象,就下旨让百姓“自封投柜”。

所谓的“自封投柜”,简单来说,就是官员提前将当年所需缴纳的税收额度制成税单,然后将税单发给百姓。

百姓们只需按照税单上的额度,统计出自己所需缴纳的银钱,然后将银钱密封好,投到朝廷准备的钱柜中就可以了。

不过,“自封投柜”虽是百姓自投,但在投入之前,百姓需先将银钱交由官吏检验成色和重量,若银子的成色不足,或是重量不够,百姓就需要补足后才能投入。

可百姓在前来交税时,往往不会带多余的银两,自然也就无法补足银两,这时候李鸿就会站出来,帮助百姓补足银两。

除此之外,李鸿还经常会帮助那些落难的人,有一次他在逛街时,看见一个身着破烂布衣的男子正在哭泣。

李鸿见男子哭得非常伤心,知道男子是遇到苦难了,于是便上前搭话,想看看有没有能帮到男子的地方。

经过交谈,李鸿得知男子名叫林中萃,是从外地赶来清水县投奔亲戚的,可到地方才知道,亲戚因为犯事被官府抓了。

而林中萃出门时,又没有带够盘缠,如今别说回家了,就连客栈都住不起,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地步。

得知林中萃的经历后,李鸿觉得他非常可怜,便收留了他,将他安排到了一处商铺中工作,每月给开一两银子的工钱。

这个林中萃也是个有能耐的人,仅仅用了几个月的时间,就帮李鸿将商铺经营的红红火火,李鸿见林中萃有才能,便将其余的十来间商铺也交给了他打理。

林中萃也没辜负李鸿的信任,仅用半年时间,就将所有商铺的收益翻了一番,李鸿见状欣慰不已,当即便将林中萃任命为管家,将家中的所有事物都交给了他。

而就在林中萃被任命为管家后不久,李鸿就因病去世了,按照当时的规定,李鸿死后,家产应由大儿子李忠娃子继承,但因为李忠娃子还太小,所以家产暂由母亲韦氏管理。

可韦氏是贫苦人家出身,并没有读过书,根本无法管理如此庞大的家产,于是便让林中萃这个忠心之仆继续管理家产。

在韦氏看来,丈夫对林中萃有搭救之恩,林中萃应该是最值得相信的人了,可韦氏不知道的是,林中萃自被李鸿任命为总管后,就已经起了侵吞李家财产的念头。

不过,因为当时李鸿还在世,林中萃根本不敢付诸行动,如今李鸿去世,他又手掌大权,便再也没了顾忌。

接下来的几年间,林中萃通过各种手段,不断将李家的产业转到他的名下,并暗中笼络了所有家丁,为将来事发做准备。

时间飞速流逝,转眼李鸿的大儿子李忠娃子已经18岁了,韦氏觉得是时候让大儿子继承家业了,于是便叫来林中萃,让他将家中的账簿拿来,交给大儿子管理。

林中萃听后,知道是时候摊牌了,于是直接从怀中拿出一张地契说道:“不用拿账簿了,现在李家的产业都是我的,就连这座庄院也是我的,你还是趁早带着儿子搬出去住吧。”

韦氏听后,当场就炸了,要与林中萃拼命,可她一个妇道人家,怎么可能是林中萃的对手,很快韦氏就被打倒在地。

林中萃指着韦氏骂道:“别跟我耍无赖,我只给你们三天时间,若到时候还不搬出去,就别怪我不客气。”

韦氏见林中萃如此可恶,内心是又恼又恨,气急攻心之下,当场便晕了过去,并在不久后就去世了。

韦氏死后,李忠娃子和李进玉儿两兄弟被林中萃赶出了庄院,两兄弟走投无路之下,便在父母坟前自尽了。

而李家两兄弟一死,林中萃就彻底没了顾忌,他直接霸占了李家的全部家产,并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这一切。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林中萃的所作所为,才终于被揭露了出来,这个人名叫唐玉龙,早年曾受过李鸿的恩惠,因此他每年都会带着礼物来李家庄院探望。

这一年,唐玉龙来李家庄院探望时,发现李家庄院变了样,便向附近的邻居打听缘由,当他得知林中萃的所作所为后,顿时愤怒不已,决定为李鸿一家伸冤。

随后,唐玉龙找到了那些曾经被李鸿帮助过的人,将林中萃的恶行告诉了他们,然后鼓动大家一起去县衙告状。

清水知县见民怨沸腾,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于是连忙发出传票,命衙役将林中萃拘捕到县衙受审。

林中萃本就是用不法手段霸占的李家产业,知道经不住县衙调查,所以他在被抓到县衙后,直接就向清水知县坦白了罪行。

查明原委后,清水知县按律将林中萃拟为绞监候,申报各级上司审核,随后经过层层上报,这起案件最终被放到了乾隆帝的案上。

乾隆帝详细查阅此案后,认为林中萃恩将仇报、逼死韦氏母子的行为太过恶劣,于是当即下旨,将林中萃立即正法。

同时,乾隆帝还在圣旨中特意指出,待林中萃死后,他的财产和李家本来的财产,都需交给李家的亲族。

俗话说得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林中萃恩将仇报的恶行,终是为他招来了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