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莆田3个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获批

分别是

城厢区坂头西片区

地块三安置房项目

秀屿区高铁南片区北组团

棚户区改造项目

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

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项目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地块三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城厢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地块三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莆城自然资文〔2022〕168号)等报件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地坂头西片区地块一中划出3994.39平方米、坂头西片区地块二中划出10810.4平方米[城厢区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闽政地〔2019〕630号)],合计划拨14804.79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城厢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城厢区坂头西片区地块三安置房项目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城厢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4日

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片区北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一(一期)建设用地的请示》(莆秀自然资〔2022〕 9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分别从秀屿区2016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9130.28平方米、秀屿区2021年度第八批次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552.05平方米,合计44682.33平方米,给莆田市秀屿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莆田市秀屿区高铁南片区北组团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一(一期)建设用地(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棚户区安置房),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秀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该片区详细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涉及环保、安全、文物点、历史建筑等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提前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规划的全部项目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涵自然资〔2022〕14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2008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748平方米、从涵江区2020年度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999平方米,从涵江区政府存量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756平方米及从原武警8710部队(南林)地块部分储备地(莆市土储函〔2022〕101号)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4828平方米,合计63331平方米划拨给莆田市国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涵江区国欢镇澄峰片区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具体详见用地红线图)。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安置房),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1年内动工,2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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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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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综合自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网站、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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