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为加快推进县城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商务局和乡村振兴局按照财政部、商务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实施县城商业建设行动的工作安排,联合开展了县域商业建设示范县申报工作。
经过自治区组织的专家评审,我市清水河县成功被确定为县域商业建设示范县,争取到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县域商业建设行动)1178万元,此项资金市财政局已及时足额下达清水河县。
下一步,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将按照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会同市商务、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政策及资金统筹工作,并规范相关资金拨付,切实提高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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