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3版)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董事、高管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要求,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提议(如有权)并支持公司董事会或提名与考核委员会在制订股权激励方案时,将其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投票(如有投票权)赞成股权激励方案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指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关于子公司天原物产集团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为贯彻落实省委《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部署,建设宜宾“动力电池之都”,加快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动力电池产业基地,目前由市级部门牵头,以“政府主导、资源整合、企业运营”为主导思想,政府国有平台公司拟共同成立统一、专业、国资背景的宜宾动力电池产业供应链公司(简称:合资公司),统筹正极材料供应链产业服务工作。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宜宾天原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物产集团)拟出资2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吉物流)出资110,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5%;四川三江汇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商业保理)出资2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2%;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创投)出资22,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1%;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租赁)出资18,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宜宾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宜宾综保区投发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3%。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梁鹂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其他合作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宜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交易事项为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安吉物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代翔潇
成立时间:2005年9月1日
主营业务: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机动车维修,普通货运,危险货物运输(3类)(剧毒化学品除外),危险货物运输(8类);物流供应链管理等。
控股股东: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安吉物流2021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安吉物流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安吉物流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安吉物流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四川三江汇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商业保理)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岳育洁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4日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服务。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一般项目:票据信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
商业保理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此,商业保理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简称:宜发展创投)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朱永良
成立时间:2021年8月3日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宜发展创投2021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宜发展创投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宜发展创投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宜发展创投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四)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租赁)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章欣
成立时间:2021年2月24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江租赁2021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三江租赁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江租赁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三江租赁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五)宜宾综合保税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宜宾综保区投发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文琴
成立时间:2020年9月3日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工程建设;物业管理;租赁业;仓储服务;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供应链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保税物流、口岸作业、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
控股股东: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宜宾综保区投发公司2021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宜宾综保区投发公司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宜宾综保区投发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宜宾综保区投发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三江新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目标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为:供应链管理服务;电池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融资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股权结构:
上述内容均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四、投后管理
1、新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职工董事6名,分别由安吉物流推荐2名(其中1名为董事长)、物产集团推荐2名、商业保理推荐1名、三江租赁推荐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董事1名,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2、新公司设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监事4名,分别由安吉物流推荐1名、宜发展创投推荐2名、宜宾综保区投发公司推荐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1名,经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公司设经理层成员5一7名。其中总经理1名,由物产集团提名推荐。设财务负责人1名,由安吉物流提名推荐;设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至5名,可视情况以市场化选聘方式产生。经理层成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是实现宜宾市建设“电动宜宾”战略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宜宾市构建从上游基础原材料到正负极、隔膜、电解液等6大组件,再到新能源汽车整车、电池回收循环利用的动力电池绿色闭环全产业。新公司的设立有利于宜宾市巩固新能源产业发展成果,为打造“动力电池之都”的奠定坚实的基础。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作为公司重点发展产业,也是宜宾市动力电池全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投资参股新公司,将公司的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加入到供应链中,有利于加快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0元(不含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金额)。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天畅物流投资设立
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的概述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持续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新产业已逐步进入高速发展期,为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新能源车辆终端应用上进行产业布局,不断拓展市场,公司控股子公司宜宾天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天畅物流)拟与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宜行科技)、宜宾宜瑞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宜瑞汽车)、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共同投资合作设立新公司,旨在推进新能源商用充换电物流车云服务数字化综合平台建设。
新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天畅物流出资2,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宜行科技出资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宜瑞汽车出资9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9%;三江汇海出资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在关联董事罗云先生、梁鹂女士、廖周荣先生、何波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4票回避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天畅物流投资设立新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宜宾宜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宜行科技)
注册资本:14,456.3458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欣
成立时间:2018年1月31日
主营业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池销售等。
控股股东: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7.1123%
宜行科技2021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宜行科技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宜行科技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因此,宜行科技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宜宾宜瑞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宜瑞汽车)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荣明
成立时间:2020年6月15日
主营业务:汽车制造业;改装汽车制造;汽车整车制造;汽柴油整车制造;销售汽车及零配件;集装箱制造;销售乘用车等。
控股股东:奇瑞商用车(安徽)有限公司持股100%。
宜瑞汽车2021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宜瑞汽车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四川三江汇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三江汇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章欣
成立时间:2021年2月24日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控股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江汇海2021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三江汇海2021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江汇海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因此,三江汇海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瑞行新能源商用运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
2、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代理)、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代理)、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代理);货车租赁、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代理)、电池销售(代理)、蓄电池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车船配件、润滑油、轮胎、汽车养护用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运输、多式联运、货运场站服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环卫(城市垃圾清运);保险代理业务;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供应链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票据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财税代理、资产托管、商务资讯;导航及位置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软件设计与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企业信息化、网站设计与开发、网页制作、电子商务、通信系统开发集成、自动化控制系统开发与集成、软件销售、技术支持、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广告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碳项目咨询与服务;可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危险废物)。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5、股权结构:
上述内容均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注册资本金 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天畅物流出资2,5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宜行科技出资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20%;宜瑞汽车出资95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9%;三江汇海出资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
2、出资方式:现金
3、新公司治理结构
新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为7名,其中:由股东天畅物流推荐3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宜行科技推荐1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宜瑞汽车推荐1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股东三江汇海推荐1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设职工董事1名,依法依规由职工大会或职代会推选产生。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重新委派,原董事可以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天畅物流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并依法登记。
新公司设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宜行科技推荐1名、宜瑞汽车推荐1名并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新公司设总经理,由天畅物流推荐人选,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公司符合国家“双碳”重大战略产业发展方向,符合宜宾市建设“电动宜宾”战略部署,设立新公司有利于宜宾市巩固新能源产业发展成果,有利于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促进物流降本增效。也有利于“十四五”期间,天畅物流在新能源赛道上,特别是新能源车辆终端应用上进行产业布局,对现有产业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天畅物流的物流成本,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22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与宜行科技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299万元外(不含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其他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决定暂缓发出股东大会通知。2022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同意于2022年8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董事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络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投票平台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2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本人),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段61号,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5、8、9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3-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2、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宜宾市临港经济开发区)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1-5980789 传真号码:0831-5980860
联 系 人:张梦、谢明洋 邮政编码:64400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6
2、投票简称:天原投票
3、填报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8月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86 证券简称:天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经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现有总股本780,857,0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5日。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 7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除以上调整外,原发行预案中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调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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