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1日起

我市电动自行车上牌工作

进行的如火如荼

群众响应热烈

大多数人已经上牌

近日

在电动自行车路口

“清零”行动中发现

还有电动车没有登记上牌

部分选择车牌邮寄到家的车主

未能及时安装号牌

在此提醒大家:

未悬挂号牌上路是要处罚的

尤其是已登记未悬挂的和

新购置车辆未及时上牌的

都必须上牌后才能上路行驶!

问:驾驶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处罚?

回复: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 驾驶未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出违法行为,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 驾驶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且未按照规定申领临时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罚款。 ”

(来源:衡水公安)

编 辑 | 孙康

审 核 | 赵勃阳

监 制 | 戴俊峰

衡水广播电视台

公众号ID:hsnr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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