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

新闻采编全媒体专业人才的

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新闻宣传工作,充实壮大新闻采编全媒体专业人才队伍,切实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结合工作实际需要,金塔县融媒体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全媒体专业人才。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本次招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规范标准和程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采编全媒体专业人才,本次计划招聘人员若干名。因工作特殊需要,此次招录仅限男性,并纳入金塔县融媒体中心组建的甘肃恒视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三、应聘人才条件

(一)应聘人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酒泉市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热爱新闻事业,自愿从事新闻采编全媒体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5.新闻采编全媒体专业人才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限新闻学、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网络与新媒体、法学、秘书学等专业。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及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有扎实的文字功底,有一定的拍摄功底,有活动策划和执行能力,能熟练运用软件处理图像、图形、文字、视频等或熟悉非线性编辑系统操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从事过广播电视采编全媒体工作,获得过相关领域表彰奖励的。

(2)取得全国记者编辑资格证书的。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才,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治安处罚、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3.曾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遗传性疾病或病史的;

7.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参加新闻采编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7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6时。

2.报名地点:金塔县融媒体中心302办公室。

3.报名的应聘人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最高学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2份,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不予报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丢失的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取得记者编辑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相关获奖作品证书和专业论著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照片2张,同时携带电子照片。

(4)《金塔县融媒体中心招聘新闻采编全媒体岗位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5)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

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本次招聘采取应聘人员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他方式报名。

4.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由用人单位予以告知,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笔试。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制度等情形,将取消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新闻专业知识和现场写作,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

(三)技能操作:技能操作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

(四)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70%+技能操作成绩*30%。

(五)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相关修订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负担。

(六)政审录用:体检合格者由金塔县融媒体中心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对象。

(七)聘用及待遇: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有关聘用上岗手续。

本次招聘的新闻采编全媒体人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薪资待遇优厚,缴纳五险,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今后续聘、解聘、辞退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电话:0937-4522999。

金塔县融媒体中心

2022年7月21日



编辑:甘露

责任编辑:李玉锋

监制: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