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权威发布:四川省委第二巡视组组长周宇(宜宾市委原常委、市委原秘书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从2016年1月至2022年7月周宇落马,6年间宜宾市已有12名原任或时任市级领导落马,正县级干部落马更是达到数十人之巨。这个数字本身已经很惊人了,但这个数字背后,还存在着多名落马领导干部曾在同一地区,同一部门先后担任“一把手”的情况。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一个地区或部门的前任主要领导因为贪腐犯罪而落马,继任者本应以前任领导为戒,牢记教训,还应当肃清其流毒影响,避免重蹈覆辙。
然而近年来,宜宾多地多部门出现同职位的前后任主要领导接连落马现象,“前腐后继”正是广大网民对这类不良现象的精准诠释。
本文经过不完全梳理统计,先列举部分地区和单位“一把手”前腐后继的现象,再从法纪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评析。
一、市委统战部两任部长高泽彬和李学焦
高泽彬于2011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宜宾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市委统战部部长,2022年7月8日被查。
李学焦于2017年1月至2020年11月,任宜宾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22年2月23日被查。
二、宜宾县(现为宜宾市叙州区)两任县委书记高泽彬和王光柱
高泽彬于2006年6月到2009年6月,任宜宾县委书记。
王光柱于2011年10月到2016年1月,任宜宾县委书记,2016年1月被提拔担任市政协副主席,2020年10月22日被查。
三、南溪县(现为宜宾市南溪区)两任县委书记周宇和李学焦,两任县长刘岗和李学焦
周宇于2005年3月至2009年10月,任南溪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2022年7月21日被查。
李学焦于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任南溪县委书记、宜宾市南溪区委书记。
刘岗于2005年9月到2006年11月,任南溪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2021年11月17日被查。
李学焦于2006年11月至2010年1月,任南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四、江安县两任县委书记曾明全和张明明
曾明全于2011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任江安县委书记;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自贡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8年9月30日被查。
张明明于2016年10月至2018年12月,任江安县委书记;2018年12月24日被查。
值得注意的是,曾明全是目前已办结的宜宾高层领导贪腐案件中,唯一一个涉黑的,并且被判处了20年的重刑。当然目前正在纪委监委调查期间和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宜宾落马高官还会不会再冒出来有涉黑的,目前我们不得而知,只能拭目以待。
近年来,为何宜宾一地或一部门的主要领导接连栽倒?如何才能跳出“前腐后继”的怪圈?
“前腐后继”原因之我见:班长不正,导致一个时期内宜宾政治生态不良,官员缺乏监督,有权任性。
权力催发了贪心,膨胀丧失了底线。上述落马官员无一不是曾任或时任区县党政负责人,或者权力密集型岗位的“关键少数”,他们手握大权、狂妄自大、排斥监督,热衷于高高在上的优越感,陶醉于自己手中的权力。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前腐后继”的下场必然是“接力下马”。
那么我们深入探究发生“前腐后继”现象的根源,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的反腐决心和力度的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也暴露了一些地方少数干部权力过分集中,当地或本部门政治生态发生病变,相关部门选人用人不当、监督不严等问题。
在一些地方,“一把手”的绝对权威,常常导致对其权力的监督制约形同虚设。权力背后的巨大利益始终是滋生腐败的重要条件,领导干部“权力任性”是导致其腐化堕落的首要原因。
干部个人腐化堕落虽然是咎由自取,但这些干部所处的政治生态是否健康同样关键。正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政治生态就像一片土壤,土壤一旦被污染,根子出了问题,长于其中的树木就会遭殃了。
一个“一霸手”常常带坏一个班子,一个案子往往牵出一窝贪官。以宜宾为例,宜宾市委原书记王铭晖,于2022年1月22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中纪委国家监委留置审查调查。王铭晖在宜宾主政期间,堪称典型的“两面人”,在工作中始终戴着对党忠诚,为人正直的面具,人前人后冠冕堂皇。王铭晖落马前,曾多次在公开场合或者官方媒体上强调要讲政治、正风肃纪,特别是大谈严管干部,还特别强调强化“一把手”监督,扎牢“权力”的笼子。背地里却干着与人民为敌的不法勾当,说一套,做一套,“台上高调反腐,台下大搞腐败”,用动人的名言警句掩盖其内心的丑陋。
那么,如何才能跳出“前腐后继”的怪圈?
笔者认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要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网络,疏通和拓宽举报渠道,谨防权力“任性”;用法律、制度把好用人关,把拒腐防变的防线前移、形成防腐屏障,防止“带病提拔”;腐败问题一旦发现,就要一追到底,深挖根源、铲除土壤,把重心放在预防机制的构建上。
治顽疾,不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只有抓住“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强化薄弱环节,填上“空子”、补上“洞子”、堵上“路子”,让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时刻感受到权力的监督及制约,形成用权“规矩”,确保行为不越雷池半步,才是打破“前腐后继”怪圈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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