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错换案两年多了,发现一个很令人费解的现象——不管是真是假,是对是错,是质疑还是诽谤,大药房一概照单全收:不回应,不解释,不说明,不辟谣,也不争辩,任凭舆论发酵,似乎信用和名誉对他们一个三级甲等医院来说根本没那么重要。甚至于当地民众都谈“大药房”色变了,他们都还能够沉得住气。
许多网友都想不通,明明一个很简单的操作就能自证清白的事,大药房却要付出成倍的精力和代价去绕弯子,结果,绕来绕去,最后绕成了背锅侠。比如,网友质疑郭某志与郭三宽是亲戚关系,郭某志和郭三宽都还在人世,取两人DNA一比对,不就什么都清楚了?但大药房就是不这么做,宁肯自己背锅,宁肯赔偿132万也不愿意花几千米去做个DNA检测。
按照正常人的思维,如果错抱婴儿的事只是大药房工作人员的一次工作失误,或者,几个工作人员私下的违法犯罪行为,那么,大药房决不可能为保全几个工作人员的利益而牺牲自己的名誉和信用的。因为,大药房是国家三级甲等医院,其形象代表的是封封府整个医疗行业的形象,损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封封府卫健系统也不能容忍他们用国家利益去换个人利益的。
最初的时候,大药房对错换事件虽然承认不排除人为因素,但并不接受对“有为青年”患绝症负有责任的指控,因为在错换婴儿这件事上大药房没有“管理混乱”的故意,尽管错换结果发生在大药房,“有为青年”也是因为错换结果而导致身患绝症,但实施错抱行为的只是大药房的工作人员,大药房需要担负的不过是管理失误的责任而已。基于此,大药房当时还提出了对作业本进行鉴定的申请,后来据说是因为老土木拼死拒绝,作业本鉴定才没有再继续下去。
通常情况下,作为绝对强势的大药房,是不可能对处于绝对弱势的许敏或者老土木妥协的,因为名誉和信用对他们来说那是命根子,哪怕是错得离谱,他们都不会轻易妥协的,他们甚至宁肯花1000万去打官司,也不愿意花10万来放低姿态、平息争端的。因为,第一,他们要守住面子;第二,他们是花国家的钱保自己的面子,当然不会嫌事大,这也是各地医院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会不惜一切代价与患者死杠到底的主要原因。
所以,如果大药房没有“难言之隐”,怎么可能因为老土木的拒绝就放弃对作业本的鉴定呢?更不可能因为作业本缺失而“输掉”官司赔偿老土木132万的。
令人费解的是,作业本作为错换案的重要证据,历次庭审中却都是以复印件的形式出现的,大药房从来没有出示过原件,FT也没有要求大药房出示原件,这种情况显然不正常。
作业本是错换案所有证据中饱受诟病和争议却对案件的定性起着决定性作用的一个证据。按照惯例,对存在争议的证据,FT一般都会当庭质证,如果证据是复印件,FT会要求证据提供方出示原件与复印件进行比对,拒绝与原件比对的复印件证据多半存在猫腻,FT也不会认可。
但错换案中,大药房和FT都将作业本“忽略”了——一边不提供,一边不追究,配合得很默契。
因为作业本上有郭某志连续七天的签名,这显然违背了三甲医院最基本的工作原则,网友基于此,推断出错抱婴儿是大药房默许的,大药房因此受到了社会舆论的谴责。本来,大药房可以将作业本原件拿出来,通过技术手段鉴定出郭某志连续七天的签名的真伪,如果签名是真的,那说明郭某志违反医院规定,利用职业便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要受谴责、受处罚的是郭某志,而不是大药房。如果签名是假的,那么,可以肯定作业本是被人动了手脚,只要找到这个在作业本上动手脚的人,问题就解决了,根本惹不到大药房身上去。
但这么好的自证清白的机会,大药房却一反常态地放弃了。
网友百思不得其解。
最近,李帅帅从考考县发回消息说:鸟将蛋下在了外边。这个消息将网友心中关于大药房从不出示作业本原件的谜彻底解开了:
一、鸟没在大药房下蛋,大药房哪来她的作业本原件?没有原件,大药房当然无法对外出示作业本原件;
二、复印用的作业本是临时伪造出来的,因为纸张、笔墨和签字都与28年前有明显的区别,所以,“原件”忽悠不了别人,但复印件上根本判断不出原件纸张、笔墨和签字的年代,能够骗过所有人的眼睛;
三、大药房隐藏着比错换案更大的瓜,而一旦“鸟把蛋下在外面”被证实,大药房伪造作业本显然是在掩盖背后的“大瓜”,所以,打死都不会将作业本原件拿出来见人的。
各位网友对大药房从不出示作业本原件这件事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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