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女子小万为了挽回前男友小樊的感情, 再一次来找他,没想到突然生病住院了,本以为患难见真情,谁料到出院时,前男友竟然领走了她住院的押金5000多元,不还了。

曾经小万和小樊是一对甜蜜的小情侣,小万很爱小樊,对他也很信任,她觉得自己的男友是一个有担当的男子。和他在一起的日子,小万是觉得很开心的。
可是感情是双向的付出,单靠一方的付出,任何一段感情都很难维持。小万和小樊也一样,虽然小万一心一意地付出,可两人终究没有逃离磨合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他们分手了。
分手之后,小万依然不甘心,她心里一直有小樊,为了这段感情,她决定再去找小樊,挽回这段感情。离开小万后的小樊似乎也知道了小万的好,他再次接受了小万,小万很开心。
可是,小万突然间生病住院了,但这对小情侣并没有钱,于是小万求救自己的姐姐,姐姐帮妹妹付了五千多元的住院押金,就留下了小万让小樊照顾,好在病不是很严重,很快小万就可以出院了。

出院时,医生让小万联系家人来领住院押金。小万联系了自己的姐姐,也许姐姐在忙,没有接到她电话。于是小万就让小樊帮自己去领押金。小樊拿着小万的资料,把五千多元的住院押金领了出来,就帮忙小万收拾东西离开了医院。
离开医院之后,小万让小樊把那五千多元给回她,因为钱是姐姐的,她要把钱还给姐姐。但是小樊说,他这几天遇到了一些小麻烦,要过几天才能把钱还给小万,小万很信任他,就愿意再等他几天。
谁知道,接下来小樊却不怎么联系小万了,小万越来越着急,就催促小樊把钱还给她。但是小樊却一拖再拖,就是没有把钱还给她。
小樊一拖就拖了一个多月,却还是没有还钱。原本小万对小樊还有一些幻想,觉得小樊还是一个有担当的男子。可是,区区五千多元,他却一拖再拖。如果是自己的钱,也许小万不会那么着急,但是这钱是姐姐的,她不能让姐姐知道这件事情。为了要回自己的钱,还给姐姐,小万找来了调解人。
在调解人的联系一下,小樊表示,小万过来找自己,就是要和他结婚,但是他觉得小万不合适自己,所以就没有同意。但是他会把钱还给小万的,因为钱是钱,感情是感情。
听到小樊的话,小万对小樊也死了心,毕竟强扭的瓜不甜,既然他不想继续这段感情,那么纠缠下去也没有意思,更何况区区五千多元,他都能一拖再拖。
但不管小万和小樊的感情如何,小樊帮小万领了五千多元,却一拖再拖,不还给小万,这就属于借钱不还的性质,那么关于借钱不还的行为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该如何去认定呢?
借钱不还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小樊拿了小万五千多元,一直拖着不还,那么他和小万之间就有了债权债务的纠纷,这就不是单纯的感情问题了。

根据《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小樊说过,自己遇到了一点麻烦,过几天就把钱还给小万,可是小樊却拖了一个月,给小万造成精神困扰,小万是有权让小樊还钱的。
《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有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小樊一直拖着钱不还给小万,那么小万可以要求小樊支付欠钱时间的利息。
其实不管两个人曾经的感情如何,如果不适合在一起,那么两人也应该坦诚相见,真诚地说明白,毕竟曾经的美好,还是值得留在记忆里。
对于小樊拿前女友住院押金的行为,大家有何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