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1翔老师说,法律学多了就没有人1性了,这里的“人1性”应该是指感性和情绪化。入股市久了何尝不是这样,法律追求程序正义,投资追求效率和利益,两者都不能掺杂过多感情。

这种思维变化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以前小修罗比较在意别人的看法,喜欢被人夸,毕竟谁不喜欢听好话呢?现在不喜欢,因为这没有“用”,还容易招来麻烦,你看基金经理们会告诉别人把预期放低,我不牛。被疯狂戴高帽子的一般会死的快。

如果现在授予我一个“DDMF”称号,看起来是“荣1誉”对吧,我绝对不要。没有好处,还捆手捆脚,聚光灯照着,把别人对你的预期抬高了,做一点正常的事情都可能会挨批。

实用主义,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其实也是理性。最近我倒是喜欢给别人戴高帽,怎么说呢,算是整蛊性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