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恒山派被境外债主递交清算呈请,这个清算呈请是什么意思?我来给大家捋一捋。
国内企业要在境外借款,无非就是五种模式。
第一是国内母公司信用评级背书,这种一般都是很有实力的国企央企才行的。
第二就是境外设立子公司,国内的母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第三就是国有银行担保,A企业不偿还,银行代付。
第四就是境外有一定经营存续的子公司为发行方担保。如果出现逾期,境外子公司承诺会收购发行公司等额的资产作为债务置换。
第五就是母公司在境外控股国内的企业,那由境外母公司藏在我们国内的企业一般都是境外子公司担保。加上信托银行征信的方式在境外发债。
比如恒山派集团的这个母公司在英属开曼群岛,那境外母公司找信托基金控股香港投资公司。香港投资公司又控股国内地产公司,国内地产公司在分散控股各个的地产子公司,然后由实际控股的国内地产公司向境外发债。虽然母公司在国外,可是债主是没有办法直接向母公司追偿债务的。因为信托结构的关系是真实的,受益人是不用承担任何债务责任的。
打一个比方,我买了一个公司70%的股权。然后我就把这个股权交给了信托公司托管。托管的受益人那肯定是我本人啦。然后我再去这个公司当领导,公司的实际决策人还是我。但是股东不是我,那债务自然就不是我了呀!或者是我拿69%去信托,我自己在持有1%。那我也只承担1%的债务。剩下的债务就甩给那些想和我一起吃肉的人。厉害吧?
相较于一点九万亿的总债务,现在境外一个八个亿的债务都开始递交清算呈请了。如果后期重组不成功,那就真的只能清算挤兑了。这一点九万亿除了土地套娃,更多的模式是信托收益债券。打一个比方,我这边有个楼盘房子没修好。我先在建工程抵押,用没修好的房子抵押出来40%。然后这是一套国内抵押债。然后我这个项目三年之内我能全部修好卖出去,收益是15%。如果涨价,收益率就更高。那么我就把这个收益打包成一个三年期的债券,境外发行。然后这个又是一笔信托无抵押的收益债。等于是我一个项目盘了两套债。而且,这种类似的项目我有上千个,我一起打包了。
那之所以是怕被清算,就是背后的债务真的的千丝万缕的加上市场下沉。资产到底能不能抵债,外面的人真的是完全没法预料的。如果你是买了这个企业的房子的业主,还没有网签,那你千万不能拖了,赶紧告吧!没有网签就等于没有买房,只是相当于你一笔钱进入了企业的账户,产生了一笔没来由的账目。就算清算的时候,也是优先清偿网签备案成功的合同债务。然后是诉讼债务,然后才是这种一般债务。
所以没有网签你一定要抓紧。让你的一般债务变成诉讼债务,清偿也会靠前一点点。如果真的到了清算的那一天,清算组进场了,你是想告也不行的。因为清算规则就是只清算,不接待任何的诉讼。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躺平。以为有谁能够帮得到你,只要你干才能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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