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漳州中小学招生通知汇总

12

34

56

78

原标题:七比一看 | 4天签约12205平方米

征迁一线

战高温斗酷暑

浦南镇全力推进金沙项目征迁工作

近日,气温一路攀升

烈日炎炎 酷暑难耐

然而,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战高温、迎“烤”验

在炙烤下坚守岗位

他们拥有这个夏天的最美“炎”值

他们就是坚守在一线的征迁人

冒酷暑

7月23日下午17时许,在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指挥部,征迁签约工作依然如火如荼地进行着......

战高温

自7月20日启动签约以来,仅4天时间房屋已签约65宗,累计面积12205平方米,签约完成率达41.14%,封房13宗,累计面积2139平方米。

征迁工作不降温

这一串数字的背后是金沙项目征迁工作组攻坚克难、推动征迁,干出浦南精气神,奏响了浦南全域乡村振兴最强音。

浦南镇金沙项目征迁工作

此次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涉及土地107.15亩,建筑总面积合计35562.55平方米,房屋约158宗,涉及户数约90户,人口数约300人。

面临时间紧、任务重等形势,浦南镇党委主要领导亲自坐阵、靠前指挥,对项目进行全面分析与梳理,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下,抽调区干部4名及浦南镇中坚力量组成项目征迁工作指挥部,下设4个动迁小组,对征迁时间节点、任务、现状、难题等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

期间,指挥部每日会商分析形势、明确思路,并肩作战,共克难关,整个征迁过程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工作合力,推动了征迁工作的“加速跑”!

攻克难题“显担当”

“千难万难,真抓实干就不难”。指挥部成员上下一心,发挥各自优势拼办法、拼干劲、拼担当,始终秉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争一流”的工作精神,冒着38度以上的高温天气,走村入户,实地核实,一天两顿饭在现场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的攻破、一次又一次的捷报,展现了征迁干部的激情和干劲、决心与担当。

政策标尺“铸根基”

征迁干部始终以维护村民利益为核心,“一把尺子量到底”各类信息政策公开透明,工作人员对村民的疑惑、不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问题现场协调解决,设身处地为征迁户着想,从考虑共性问题到解决特殊困难,只要村民有实际困难,就千方百计予以协调解决,他们靠一个声音解读政策,一把尺子确定补偿,用真情、真心、真意做通了广大村民的思想工作,用服务提速来实现征迁加速。

接下来,浦南镇将继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执行到底”的原则全力推进征收征迁工作顺利进行。

来源:芗城融媒 图文 | 郑文典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

漳芗政文〔2022〕91号

漳州市芗城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的请示》(漳芗浦政〔2022〕13号)收悉。经区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会议研究,同意《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征迁工作高效有序。

特此批复。

附件:《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附件: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土地与房屋征迁补偿实施方案

为确保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征迁工作顺利实施,维护被征迁人合法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村镇建设管理条例》、《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芗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漳芗政文[2017]46号)等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部分 总 则

一、适用范围

本征迁补偿方案仅适用于漳州市芗城区浦南“乡村振兴”金沙项目征迁范围内土地与房屋及其附属物征迁补偿。

二、征迁范围

具体区域以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征迁人、受委托征迁实施单位

征迁人:芗城区浦南镇人民政府

受委托征迁实施单位:漳州市芗城浦南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四、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及征迁补偿资金

1、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44000元/亩(包含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若土地使用者持有有权机关批准的有效非农建设用地文书的,按占地面积30元/㎡的给予办证税费补助。

2、工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①国有工业用地征收补偿标准为168000元/亩。②与政府签订用地协议且已支付全部用地款项,未能完成土地性质转化的工业用地,参照国有工业用地赔偿标准的80%计算,即134400元/亩。③与政府签订用地协议且已支付全部土地款,但未缴纳办证税费未取得合法产权的工业用地,参照国有工业用地赔偿标准的50%计算,即84000元/亩。④代征道路用地不予补偿,只补偿地面青苗和附着物。

3、征迁标准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乡镇征迁指挥部按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并出会议纪要。

五、补偿方式及安置地点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

六、房屋征迁补偿安置方式

1、住宅、经营性用房征收所涉及的建(构)筑物实行货币补偿。

2、征迁补偿后被征迁的有效建筑(土木结构以上,含土木结构)占地一律不再领取征地补偿费。

3、机关事业单位的宿舍、办公用房、产权属国有单位的宿舍、办公用房参照本方案第二部分房屋征迁补偿办法中,第十一条(住宅)的标准执行。

4、征迁中涉及军事设施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5、用地范围内的祠堂、庙宇、教堂以及文物古迹等特殊建筑物、构筑物,属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按规划要求给予保护或异地迁建;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祠堂,征迁面积按照1:1.5的标准以货币补偿,庙宇、教堂、文物保护单位和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按照1:2的标准以货币补偿。

七、房屋权属不清的处理办法

征迁产权人下落不明、暂时无法确认产权、其它产权不清和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房屋,由征迁实施单位就被征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后予以拆除。

八、货币补偿支付方式

被征迁房屋产权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由征迁实施单位一次性付清房屋征迁补偿费。

九、奖励办法

1、根据征迁范围内实际情况,被征迁人在规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按时段给予奖励。

2、奖励办法中的计算面积以经认定的有效建筑面积为准。

3、凡超过签约期限签订协议、封房或被实施强制征迁的房屋(住宅、厂房、仓库、猪圈等)均不得享受本方案中的奖励。

第二部分 房屋征迁补偿办法

十一、住宅

(一)住宅的征迁补偿办法

根据建筑物结构,按附表一所列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二)住宅的搬迁和安置补偿办法

1、按附表二所列标准一次性发给被征迁人一次搬迁费。

2、安置补偿费每人每月300元,一次性发放30个月。人口数以2022年4月30日公安部门登记的户籍人口为准。

3、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搬迁费按3元/㎡给予奖励。

4、超过签约期限签订协议的,不予奖励。

(三)住宅的奖励办法

在规定的征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按被征迁有效建筑面积给予400元/㎡奖励,在规定的征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封房的,按被征迁建筑有效面积再给予400元/㎡奖励。

十二、经营性用房

(一)经营性用房的认定

征迁范围内,沿漳华路及漳华路两侧道路宽在5米以上(含5米)的建筑物,底层第一自然开间同时具备以下1、2、3点条件,可认定为经营性用房。其中,国、省、县道及镇(街)、村(社区)主干道(5米以上)两侧经营性用房为外街经营性用房,内街经营性用房所沿道路详见附图。

1、符合房屋有效建筑面积认定标准的房屋。

2、在征迁公告发布之日(含发布之日)前办理有效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满一年的,且两证都在有效期内(须到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认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须到市场监管部门认证);若在征迁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前只办理有效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其中一证满一年,且在有效期内(须到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认证),在符合其他经营性用房认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按经营性用房有效建筑面积按照80%给予认定,其余面积按照住宅标准给予补偿。

3、征迁公告发布时仍在实际经营的。

4、简易搭盖、临时性建筑及工业用地上的房屋,不论是否持有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一律不予以认定为经营性用房。如确实有实际在经营的,且持有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满一年的,在征迁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可参照本条第六款规定标准给予停业损失补偿。

(二)手续不完整、条件不完备的营业用房

依照本方案中关于住宅有效建筑面积的认定办法认定有效建筑面积,并给予相应奖励。

(三)经营性用房的有效建筑面积的认定范围

以房屋第一层的自然第一进深(不超过10m)为准,其余部分按住宅标准补偿。

(四)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安置办法

根据房屋有效建筑面积确认原则及房屋结构不同情况,按附表一给予货币补偿。

(五)经营性用房的搬迁过渡补助办法

按附表二所列标准一次性发给被征迁人一次搬迁费。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搬迁费按6元/㎡给予一次奖励。

(六)经营性用房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征迁造成经营性用房停业等损失的,补偿费根据被征迁经营性用房有效建筑面积,按3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停业损失补偿。

(七)经营性用房的奖励办法

在规定的征迁期限内签订协议的,按被征迁有效建筑面积给予450元/㎡奖励,在规定的征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封房的,按被征迁有效建筑面积再给予450元/㎡奖励。

十三、企业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

企业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不包括宿舍、办公用房。

(一)企业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的补偿办法

1、工厂、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按附表三所列标准给予补偿。其中厂房层高超过4.5米的,层高每增加1米,按工业用房货币补偿价增加10%给予补偿。层高计算从室内地面至檐口计算高度。

2、企业简易厂房按附表五所列标准给予补偿。其中层高超过4.5米的,层高每增加1米,按简易厂房货币补偿价增加10%给予补偿。层高计算从室内地面至檐口计算高度。

(二)企业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的搬迁过渡补助办法

企业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含简易结构)按附表二所列标准一次性发给被征迁人一次搬迁费。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搬迁费按6元/㎡给予奖励。

(三)企业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

1、企业有实际经营的,征迁造成工厂停产、停业等损失的,补偿费根据被征迁面积,按20元/㎡·月计算,一次性给予6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企业未实际经营的,一律不予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四)企业厂房、仓库及其他配套用房的奖励办法

企业厂房、仓库及其它配套用房,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腾房的,按被征迁建筑面积给予200元/m2奖励;简易厂房,按被征迁建筑面积给予100元/m2奖励。

十四、建筑物有效建筑面积认定及补偿原则

(一)凡是2018年航拍图(遥感卫星图)上有标识或持有镇级及镇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建手续的,按被征迁房屋建筑面积的100%认定为有效建筑面积进行补偿安置。

(二)2018年航拍图(遥感卫星图)上无标识的建筑物一律视为违法建筑,不予补偿,并依法给予拆除。如被拆迁人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可给予适当的建材补助。建材补助标准为:框架结构500元/㎡,砖混结构400元/㎡,砖木结构300元/㎡,以上标准包括装修补助。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的奖励200元/㎡,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封房的再奖励200元/㎡。简易结构按附表五补偿标准给予补助。

十五、装修补助

若被征迁人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根据被征迁房屋的装修类别,按附表四的补助标准给予适当的装修补助(其他结构作为居住或营业用房,有装修的参照附表四的三类、四类标准给予适当的装修补助;砖木结构以上工业厂房的办公用房和宿舍参照附表四的类别标准给予适当的装修补助,简易结构有装修的参照附表四的四类标准给予适当的装修补助)。

十六、特殊补助

公告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搬迁封房的:

1、年龄满75周岁以上的老人且常住户口在搬迁范围内,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2、低保户、五保户、五老、烈属和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且常住户口在搬迁范围内的,每户一次性补助2000元。

3、精准扶贫户在搬迁范围内的,每户一次性补助10000元。

4、以上所有特殊补助可重复享受。

十七、简易搭盖、临时性建筑,一律按附表五所列标准给予补偿。

十八、附属物一次性给予货币补偿,详见附表六。

第三部分 罚 则

十九、被征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依法强制征迁。凡被实施强制征迁的房屋,不再适用本方案所有的奖励办法。

二十、被征迁人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骗取补偿的,经查实后,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迁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十一、征迁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部分 附 则

二十二、被征迁人对丈量面积、附属物清单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堪丈成果图册五天内要求一次性复核,并以复核结果为准。

二十三、被征迁人应在自公告之日起二十天内主动提供给征迁实施单位以下资料:

1、经核对后的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

3、土地证、房产证;

4、城管部门罚款凭证;

5、营业场所市场监管、税务等有关登记手续;

6、与征迁补偿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十四、征迁中涉及电力、通讯、广播、电缆(含军用光缆、电缆)等迁改事宜,由征迁指挥部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村、镇给予配合。

二十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十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项目征迁指挥部以会议纪要形式作出补偿补充规定,该补充规定与本方案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七、本方案解释权归芗城区人民政府。

附表一:房屋货币补偿标准

附表二:搬迁费标准

附表三:工业用房补偿标准(单位:元/ m2)

附表四: 征迁房屋装修分类表

附表五:简易厂房或临时性建筑的货币补偿标准(单位:元/m2)

附表六:征迁房屋附属物项目补偿单价表

来源:芗城区政府网

2022年漳州市区公办小学招生简章

1、

2、

3、

4、

5、

6、

7、

8、

- End -

责编:漳州楼市情报/漳州楼市网www.0596loushi.com整合编辑

免责声明:图文版权归属原作者,文章内容及图片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公众号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文章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

楼盘宣传信息有效期:截止发布之日起7天内(面积为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