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期货交易所网站7月27日发布《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交割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广州期货交易所信息管理办法》6项业务规则。
其中,《广州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规定,交易所应当按向会员收取手续费收入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风险准备金。交易所可以根据自身业务规模、发展计划以及潜在的风险等提出风险准备金的规模建议,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后实施。
《广州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规定,期货市场参与者涉嫌违法违规,经交易所立案调查的,在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为防止违规行为后果进一步扩大,确保违规案件处理决定的执行,交易所可以采取下列限制性措施:包括暂停开通新的交易编码;限制出金;限制入金;限制指定交割仓库或者其他交割服务机构的交割业务、指定存管银行的存管业务或者信息技术服务机构的信息技术服务业务;降低持仓限额、套期保值持仓额度、套利持仓额度或者标准仓单持有限量;限制开仓;提高保证金标准;限期平仓;强行平仓。
6项业务规则经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苏力
【作者】 苏力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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