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4 月 1 日,成都一套 89.7㎡的地铁精装房第三次上架阿里拍卖,因曾发生非正常死亡,被标注为民间俗称的 “凶宅”。该房源市场价超 160 万元,本次起拍价仅 16.6 万元,较前两次 26.6 万元的起拍价再降 10 万元,截至发稿已有超 2.5 万人次围观,3 人报名竞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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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先纠正一个普遍的信息误读:这套房源并非两次拍卖均出现悔拍。2025 年 11 月首次拍卖,该房源以 105.6 万元正常成交;2026 年 1 月,拿到产权的新业主将其转拍,最终以 96.6 万元落槌,但买受人因个人资金不足无法履约,最终悔拍,被扣除 5 万元保证金,房源也因此第三次进入拍卖流程。
很多人最先问的问题是:“凶宅” 到底能不能买?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吗?首先,我国现行法律并无 “凶宅” 的法定概念,这一说法仅来自民间认知。但在司法实践中,房屋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属于直接影响购房者缔约意愿、房屋市场价值的重大信息,法院在司法拍卖中负有法定的全面、如实披露义务。若拍卖方隐瞒该关键信息,买受人有权依法主张撤销拍卖合同、要求赔偿损失。本次拍卖中,法院已完整公示房屋的事件背景,完全符合法定程序要求。
而本次事件最核心的普法重点,是大众极易忽视的法拍房悔拍的刚性法律后果。很多人以为法拍房悔拍 “最多亏掉保证金”,实则远不止于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将面临三重不可逆的法律后果:第一,已缴纳的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第二,若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差价部分全部由原悔拍的买受人补足,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第三,悔拍者不得再参与该标的物的任何后续竞拍。
本次事件中,第二次拍卖的悔拍者,不仅直接损失了 5 万元保证金,若本次拍卖最终成交价低于 96.6 万元,中间的差价仍需由其补足,绝非 “弃保就能了事”。
一折起拍的价格确实诱人,法拍房也确有捡漏空间,但它绝非靠胆量的 “低价赌局”。无论是 “凶宅” 后续的市场接受度、转手难度,还是悔拍的刚性法律责任,都需要竞拍者提前做好尽调、理性出价。法律保障公平竞价的市场秩序,却永远不会为冲动竞拍的侥幸心理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