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社情民意、聚焦重点领域矛盾纠纷预防,聚焦多元调处化解机制,用心用情用力依法依规化解矛盾,解决群众困难……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在平安赤峰、法治赤峰建设中,创新党建引领“六联”模式,推动“大调解”工作行稳致远,全市基本形成以协调指挥体系和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为链,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行(专)业主要领域为区块的“党建+区块+链”的调解组织体系,呈现出人民调解成功率、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行政调解率持续提高的良好局面,“大调解”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

党建引领三调联动

突出问题导向,不断探索突破条块分割、层级壁垒,以整合力量实现“三调”有效对接联动的途径,建成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目前,全市已组建市县乡三级“大调解”党建联合体23个,融合基层党组织405个,参与党员5600余名。一是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以行政复议为抓手,成立了公安、交通等40个行政执法主体参与的联合党组织。在司法局成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融入人民调解元素,本着行政争议应调尽调,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先调解后立案的调解前置原则,减少行政争议诉讼率。同时,行政调解职能机关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可采取委托、邀请等多种方式,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调解组织联合进行调解。另一方面,人民调解大量案件也往往需要行政调解介入或通过公证、仲裁等强化其效力,有的需要及时分流导入行政调解。比如:访调对接。二是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在市县两级成立进驻法院诉调对接中心13个,建立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矛盾多发领域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工作室或进驻调解员,把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要求的最后一道关口。诉前调解逐步由一审民事案件导出向法官深入基层指导诉源解纷延伸。同时,人民调解可及时得到法官的业务指导,其协议也可及时通过司法确认。三是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先行告知其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法院帮助其解决问题;法院对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先联系相关行政部门或相关行政调解室调解,调解不成功直接导入诉讼。近年来,赤峰市行政诉讼案已出现行政败诉率和被纠错率明显下降、出庭率明显上升的“两降一升”态势。目前,诉前调解案件占全市民事诉讼案件的比重由2019年的29.3%上升到2021年在42.1%。“三调”既各秉其性、各司其责,又相互衔接联动融合,赤峰市党建引领“三调”联动被评为“内蒙古十大法治事件”。

党建引领部门联治

重点在苏木乡镇(街道)层面实施部门联治,由党委统筹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综合行政执法局、平安办(简称“两所一庭一局一办”)等多部门力量,形成多元共治、防调一体的工作格局。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共防共建共治协作机制建设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实施方案》、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合格城市任务清单、《关于开展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赤峰市苏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规范(试行)》、乡镇苏木党委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文件要求,实现源头共治、资源共享,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两所一庭一局一办”按着每半个月一次的要求合力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苏木乡镇(街道)及嘎查村(社区)基层调解员同时也是矛盾排查员、法治宣传员、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链接员,有的还兼具治安信息员、网格员职责,在预防排查矛盾纠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2年上半年,基层调解组织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712件,其中疑难复杂纠纷83件。

党建引领行(专)业联调

适应社会结构不断变化、利益纠纷多发复杂,调解工作在专业化、行业化要求日益凸显的现状,以强化行(专)业性党组织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行(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现已建成行(专)业性调委会154个,部分调委会已在行(专)业党组织的支持下组建基层支部,提高了行(专)业性调委会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市和各旗县区均因需而为,依托工会、妇联、商会、行业协会等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民间借贷人民调解委员会,知识产权的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工作已涵盖矛盾纠纷多发的重点领域。全市行(专)业性解组织迅速成长,并已延伸至园区、企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2019年以来,全市各行(专)业调解组织已累计化解矛盾纠纷3万余件。其中,联合组建的医调组织,已调处医疗纠纷448起,处置重大医患纠纷42件,协议金额1232万元,有效破解了多年未解的医闹难题。联合组建的婚调组织作用发挥明显,2021年较2019年相比,全市离婚案总数下降了38.5%,其中登记离婚数下降了56.3%。

党建引领一站式解纷联破

以司法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综合性”“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要求为标准,加大 “一站式”平台建设力度,同步建强党的基层组织,为矛盾纠纷统筹治理、集中治理、源头治理赋能增效。一是加速“一站五中心”建设。市、旗县区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一站五中心”和热线、网络、实体平台“三台”融合模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矛盾纠纷化解、普法等资源全部进驻;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以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综治中心为依托,建成矛盾纠纷联合化解中心(站、室)。各级平台均赋予“智慧司法”职能,实现线上线下一体推进。目前,全市已建成“一站式”解纷平台13个、站室2462个。二是建设立体全维的指挥体系和制度机制。赤峰市已初步建立指挥调度、分析研判、预警评估、调处分流、跟踪回访和“首问负责”等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市指挥中心—旗县区指挥中心—苏木乡镇(街道)站—嘎查村(社区)室四级解纷平台上下联动、协调顺畅、运行高效的工作机制。三是探索实施“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零距离服务”的多元解纷“赤峰路径”。简单易解的纠纷由调解员 “老娘舅”以群众自我管理方式调和;性质单一、涉域面窄的矛盾纠纷一般在嘎查村(社区)室协调化解;比较复杂疑难、涉域面较大的矛盾纠纷集中在苏木乡镇(街道)站化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旗县区、市平台统筹力量联破。“一站式”解纷平台的建立,有效破解了扯皮推诿、服务缺位、矛盾激化、问题上交等难题。

党建引领调解品牌联创

坚持优先将党员调解员充实到调解组织,支持调解组织大力培养发展党员,突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调解品牌多主体、多层次、多领域联合创建工作,使之成为聚合引领大调解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升级换档的重要抓手。一是做亮党员调解品牌。将人民调解与组织资源整合,大力培树党员调解员典型,建设党员冠名调解室。目前,党员调解员占全市金牌银牌调解员的比重达到96%。党员调解品牌成为区域性、行(专)业性调解工作中最闪亮的“星”。二是做强区域调解品牌。将人民调解与区域资源整合,按照“一苏木乡镇(街)一品牌”工作要求,力推“区域性个人调解品牌室”建设,已形成一批以“刘玉田工作室”等为标杆的口碑好、威望高、效果好的“个人品牌调解室”。三是做精行(专)业调解品牌。将人民调解与行业部门资源整合,着力做精行(专)业调解品牌,引领调解工作专业化发展之路。打造了一批社会认可度高、群众信赖感强、行业影响力大,具有很强品牌效应的行(专)业调解组织。通过强化品牌调解室建设,最大程度发挥出品牌聚合引领效应,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目前赤峰市已建立个人品牌调解室85个,其中党员品牌室83个,2019年以来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157件。

党建引领基层基础联建

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明确“四最”目标、提速“三化”进程,持续夯实“大调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四最”即:打造最强司法所。按照《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建设标准》建设要求,目前已打造内蒙古自治区一级司法所62个。选树最优调委会。开展优秀调解组织评选活动,表扬先进,鼓励士气,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和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目前已推荐评选出自治区级以上优秀调解组织19个。培育最美调解员。按照自治区人民调解员相关管理规定和我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打造最美调解员队伍。目前已评选出自治区级金牌调解员90名,国家模范人民调解员12名。建立最佳协同机制。建立组织联建、预警联排、对接联动、引分联治、代跑联调、瓶颈联破、效力联认、先优联评、保障联供的“九联机制”。“三化”即:推动专业化进程。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调解员专业培训,近三年,举办“调解大讲堂”等各类培训230余场次,培训调解员近4万人次。提升规范化水平。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均达到有固定工作场所、牌子、印章、调解文书、统计台账、业务资料的“六有”标准。制定《赤峰市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星级调解员评比办法》,全面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等级评定、职级晋升等制度,各类调解、各种调解组织的管理、运行制度也更加健全规范。加快信息化步伐。开发建设信息管理系统,推动市县乡村四级一体、政法各单位相互协调,实现数据和工作数据的对接贯通和信息共享。加强4K智能法律服务机顶盒应用,将“要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板块植入广电4K电视机顶盒首页,群众通过电视即可实现在线面对面法律咨询、背对背申请调解。司法所全部配发智能司法厅移动终端JIPAD,推动调解掌上办、指尖办。线上调解比重逐年递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可选的调解服务。(赤峰市司法局 鞠文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