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杭州通报加班猝死女孩的核查情况,她每天工作时间没有超过上限,符合规定,请假前10天有6天晚上直播了,但第二天都安排了补休,所以算下来,没有超过每天8小时!

为此小编特意去查了下相关资料,

从资料上可以看出,用工单位确实不存在违规,因为按劳动法规定,只统计你的工作时数,也就是说无论你在白天还是黑夜,时间是一样的。

不得不感慨打工者的无奈,我让你上什么班你就上什么班,最多安排你补休就是,反正总时间不超过就行。怎么感觉这是在偷换概念,玩数字游戏?

白班和夜班能一样算吗?比如小编在某私业上班做生产主管,安排工人上夜班,是要征求员工同意,另外孕妇,高血压,不能熬夜者,超过40岁的员工一律不安排。

同情这个女孩的不幸遭遇,她的爸妈惨了,没有超时长上班,单位没有责任,抢救超过48小时,也拿不到工伤保险,17天ICU还花了45万,这对老人家怎么办呢?太可怜了,希望医院能减免掉部分费用吧,不然他们真是没钱还的!

幸好人社局也有要求企业给予人文关怀,也算是一种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