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争议有效解决,7月29日下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长宁法院)与区总工会签署《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建坤与区总工会副主席秦莉文分别代表双方签字。本院立案庭负责人、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等出席签约仪式。

与区总工会签署《合作协议》,是上海长宁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复产复工的务实举措,也是促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的实际行动。《合作协议》确定了区总工会与区法院之间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展劳动争议先行调解、诉前委派调解,充分利用“上海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的互联互通,提升调解工作质效。

本院立案庭庭长娄嬿和区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贲放介绍了双方合作的基础和合作的主要内容。

区总工会调解员代表表示,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要加强与法院工作对接,争取法院业务指导,用心用情做好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矛盾化解工作。

秦莉文副主席感谢法院对于职工维权工作的支持,介绍了“区总工会-街道-劳动仲裁院-法院”四方协同机制在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的作用,表示要加强与法院之间的合作,落实好诉调对接合作机制,希望法院在今后的合作中给予更多的支持和专业化的培训指导。

沈建坤副院长对法院落实好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化解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做好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传承好、实践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劳动争议解决模式,充分利用调解方式,以最小的代价、最快速有效、最有温度的方式化解劳动争议,保障社会和谐;二要激发动能,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化解中天然具有的情感优势和法院在劳动争议化解方面的专业经验,使“法院+工会”的诉调对接模式发挥“1+1>2”的效能;三要紧密配合,确保“法院+工会”诉调对接工作取得实效,在《合作协议》的基础上加强交流,注重合作中各环节衔接和信息反馈,积极主动高效调处劳动争议,让劳动者和企业都有获得感,为平安长宁、法治长宁建设作出贡献。

图&文 |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

编辑 | 王雨堃 郭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