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是严禁载人的

可总有些人信誓旦旦的说

就坐一段路~就载几个人~没关系的~

那你是否知道把三轮摩托车当成客货两用的车辆

是将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2022年8月1日10时45分许,李某某驾驶车牌为晋JZ***5的普通正三轮载货摩托车载2人行驶至国道209线下安村路段时,因驾驶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交通违法行为,被吕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大交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询问得知,李某某和工友是准备去附近工地干活,距离不远想着挤一挤就到了,没想到被大交中队民辅警抓了个正着。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管理,直属四大队民警随即约谈了该工队的管理负责人,对驾驶人李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王国栋耐心讲解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告知他三轮车是严禁载人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驾驶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的。明确指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让他们从思想上受到警示教育。并要求工队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加强人员管理和安全教育,从源头上杜绝三轮车违法载人、货运车违法载人、酒醉驾、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切实履行好应尽的主体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李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300元、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作业人员处以罚款100元,累计处以罚款4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不是拉人!把三轮车当载人的车辆使得驾乘人员处于危险之中,不仅自身安全得不到保障,也给道路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三轮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吕梁公安交警提醒您:

三轮车是短途运输货物的便捷工具,用于载人则安全隐患多多,千万不要图一时方便而违法使用三轮车载人,这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三轮车稳定性能差,车上又缺少对乘坐人的有效安全防护,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广大交通参与者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切勿心存侥幸,冒险而行。(山西吕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