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关注8月2号唐山发生的一起恶性案件。

一男子驾车将一女子撞倒在地,有路人见状赶紧把女子拖离肇事车辆,但没想到那辆车再次启动,撞向倒地女子并反复碾压,然后逃逸。

唐山警方通告确认: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矛盾将女友王某某驾车撞倒碾压后逃离现场,王某某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当日下午3时许,已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

张某某的行为很明显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样是开车伤人,但不同案情罪名和量刑区别很大。

如果主观上没有伤人的故意,是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客观上造成人员伤害,属于交通事故,最多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对是比较轻的罪名

但如果开车撞向特定的人造成人员伤亡,则属于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比如本案就明显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还是开车伤人,如果是在人比较多的地方撞入人群,侵犯的是不特定的人的生命安全,那就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那么本案的张某某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呢?会不会判死刑?

按《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不知道具体作案原因,但通过视频看到本案的杀人手段属于非常恶劣的那种,尤其是第一次撞倒之后又反复碾压的情节,会极大增加最终判决死刑的可能性。当然,准确量刑还得看审判的时候的情况,大家可以继续关注!

因为恋爱引发的冲突或命案时有发生,最后说一句:请牢记冲动是魔鬼,《刑法》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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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第一届北京网络知名人士联谊会理事,2017年—2020年微博十大影响力法律大V,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