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亳州市民办学校名称管理规定的通知》(教民〔2019〕243 号)规定,利辛县第五中学提交变更名称的材料已审核通过。经2022年7月31日利辛县委教育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将利辛县第五中学变更为利辛县五育中学,学校办学层次、类别等其他事项不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有关意见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期:2022年8月3日——8月7日
监督电话:0558-8816912
0558-8809732
利辛县教育局
2022年8月3日
值班编辑微信:lixin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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