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中,黑旋风李逵是个比较有观众缘的人物。憨直、鲁莽但单纯、义气、勇猛,是个性情中人,也是水浒传中为数不多的能够调节气氛的人物之一,也是反抗精神最为彻底的人物之一,自始至终坚定不移的反抗朝廷,自始至终的追随心目中的大哥,最终命丧大哥之手,令人嗟叹不已,深表同情。

但,我并不喜欢李逵这个人物,他虽然有很多令人敬佩和喜欢的地方,但也有许多让人无法接受的地方,比如滥杀无辜。纵观水浒传中人物,有很多杀人如麻、视人命如草芥的人物,李逵无疑是最有代表性的——他杀人不需要理由,甚至不分善恶老幼。在闹江州一回中,一双板斧劫法场,从城内杀到城外,只要他看到的够得着的,不分官兵还是百姓,也不分男女还是老幼,一律杀将过去,在他的眼里,除了他自己和他喜欢的人,别人都该死,杀了就杀了,自己高兴就好。

在第五十一回插翅虎枷打白秀英、美髯公误失小衙内中,吴用带了雷横和李逵下山计赚朱仝上山,就是看中了李逵这一点。如果是别人,可能对于杀害一个小孩子可能会有顾忌和不忍,但李逵不同,他天生喜欢杀人,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在他的眼里,人和猪狗没什么不同,都能杀,而且很兴奋,说到底,他就是个杀人机器。这一点,无论如何让我喜欢不起来。

李逵不但喜欢杀人,还吃人。当然,在水浒传中,吃人的好汉大有人在,开黑店卖人肉馒头的张青孙二娘夫妇,不过好像他们自己并不吃,只是给别人吃,他们做的是生意是买卖。还有剖人心肝下酒的王矮虎等人,但有区别的是他们只是针对他们的仇人,这也只是一种发泄怨气的方式。李逵不同,他是真可以把人当作食物的,饿了就可以吃的。在四十三回中,李逵杀了要谋财害命的李鬼,肚子饿得厉害,虽然有李鬼妻子给他做的米饭可以果腹,但无肉不欢呐,怎么办?好办。就割了李鬼的腿肉烧了吃了——看到这里,我不禁倍感恶心。

总的来说,李逵有令人喜欢的地方,但也有让人不能苟同的残暴行为,我作为一个有着正常三观的人,我不喜欢他,也不会和他做朋友,我只希望不要惹了他不要成为他的仇人,我可不希望自己被人杀了还要被人吃,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