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保护所有女性生育期健康安全的
“生育保险制度”,
却将“单身妈妈”挡在制度门外。
没有结婚证、未婚生育就无法领取生育津贴,
被生育保险拒之门外……
单身妈妈的权利谁来保护?
地方性法规限缩单身女性生育保险权利
生育政策调整后,
改革地方法规有助释放生育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柳建龙认为,将单身女性排除在生育保险受益人范围外,本身也是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尤其是在控制生育数量时更是如此。
庄渝霞也对此表示,随着单身生育的不断出现,改革只承认婚内生育的地方法规,也有助于释放生育力。
广东首修计生条例与国家政策“接轨”
未婚生育群体的数量,目前全国尚未有权威机构公布。据中国妇联2018年的统计,中国的单亲家庭已经超过了2000万户,其中70%为单身妈妈,且还在持续上涨中。国内学者万海远在2014年基于田野调查预估,中国非婚生子女人数可能超过百万。
因不符合计划内生育政策,庞大的单身妈妈群体往往遭遇诸多现实障碍,申领生育保险被拒后,她们中有的人尝试向司法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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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上海未婚妈妈张萌提起了 “国内未婚生育申领生育保险金第一案”的诉讼。 张萌因没有结婚证,无法给出计划生育证明,在申领生育保险时被拒,她因此先后起诉街道办事处、浦东新区政府、上海市社保事业管理中心等部门,但均以失败告终。
2
广州单身妈妈宋海霞也遭遇相同的困境。2018年,宋海霞提起诉讼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情形的不能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为由,驳回诉讼请求、未予以立案。
单身妈妈无法获得生育保险金,多半囿于地方计生条例的限制性规定。公益组织“多元家庭网络”2021年1月发布的《中国“单身”生育能否享受保险待遇的调查报告》显示,各地普遍对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设定的前提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生育登记”或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而计划生育证明和生育登记的办理材料中,大多包含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状况证明。
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明确,不符合国家或者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虽然《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未具体规定何为不符合计划生育,但参保人员申领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应当出具《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而申领生育登记的对象仅为“夫妻”,且申请材料包含结婚证,因此单身妈妈无法申领生育登记进而拿到生育保险金。
近年来,在我国生育政策逐步放开的背景之下,广东、上海对非婚女性申领生育保险的限制已悄然放开。
2020年12月25日,上海市民政局宣布“计划生育情况审核事项”退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清单,取消“计生审核表”。其后,包括张萌在内的多名上海单身妈妈由此成功申领到生育保险金。
随着“三孩生育政策”正式写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12月1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删除了有关“再生育审批制度”的条款,广东省卫健委在重新修订《生育登记管理办法》时 ,也随即明确未婚生育一孩和二孩也可办理生育登记。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也曾就此呼吁:应将广东省的实践做法向全国各地推广,保障非婚生育妇女办理生育登记和申领生育保险的权利,切实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保障单身生育女性可以平等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不仅能够保障未婚生育妇女的平等权益,增强女性生育的意愿,从根本增强生育基础,还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朱列玉称。
对未婚妈妈来说,生育保险不仅是一笔经济来源,更是对她们和孩子身份平等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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