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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货运平台这个领域的日趋完善,各类促进网络货运平台健康发展的措施陆续出台,社会对网络货运平台的认识也将走出误区逐渐清晰,更加冷静客观。

一、行业日趋健康,秩序逐步完善

在《办法》施行期间,各地政府出于对促进经济转型的考虑,积极倡导网络货运的发展,一些企业也抓住“风口”试水这一新兴业态。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968家网络货运企业(含分公司),整合社会零散运力360万辆、驾驶员390万人,全年完成运单量6912万单,是2020年的3.9倍。

任何行业发展都难免出现良莠不齐的状况,但要分清哪些是企业的不法行为,哪些又是发展过程中必然经历的阶段性现象。我们要辨别,个别平台企业出现的一些问题,与网络货运行业的本质和业务属性没有必然的联系。

不断暴露问题有时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这一方面体现了行业自身的发展规律尚未被认识,一些深层次矛盾没有被充分地暴露;另一方面也表明政府的监管措施精准度还要提高,仍需在摸索中探索行业发展的矛盾焦点。

目前,行业仍有许多难题亟待解决,譬如税务方面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代开票的问题,平台司机收入界定的问题、车辆定位的问题、油卡抵扣的问题等等。对此,管理部门在解决问题时不应“一刀切”,政策在有原则、有力度的同时也要有柔性,有温度。

尽管网络货运行业本身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平台基于智慧化、智能化的特点,实现了对传统物流行业的补强,不仅促进了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也帮助实体企业实现了降本增效。所以万万不可因噎废食,而是需要针对问题找到切实的解决方法,建立相应的机制。要建立完善行业准入标准。同时,行业的健康发展也需要平台企业兼具市场基础和自有技术。平台企业是否拥有独立的研发团队、是否拥有自有技术是其是否能健康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

二、持续性的技术支撑力就是平台生命力

没有技术支撑的平台走不远,技术能力不足也将制约业务开展。网络货运平台对技术的应用是持续的,平台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为运营提供支撑。实际上,这一核心问题在《办法》施行期间愈加凸显。

如今,关键核心技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已成为科技型企业的共识。在网络货运行业亦是如此。物流不是标准产品,运力需求、运价都在不断发生变化。这就要求平台必须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多样化需求,能够在技术层面快速、灵活地做出反应,保证平台高效运营

平台有持续性的技术开发能力这点非常重要。这里谈到的技术指的并不是静态的某个技术产品, 目前仍有一些企业自认为购置了一套技术软件就可以经营好网络货运平台了。但互联网+物流不是简单的ERP部署,平台搭建起来之后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平台是动态变化的,来自市场的需求千变万化,需要平台不断地技术升级,更新迭代……

三、激活数字基因,打造智能供应链

网络货运的天然基因就是数字技术,平台利用先进数字技术加持,通过建设现代物流体系,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版图。从某种程度来讲,网络货运的价值就是实现数字化价值,以数据优势为契机,深度融合供应链,打通产业链各环节,充分释放平台和供应链的价值,为客户赋能。

随着网络货运平台这个领域的日趋完善,各类促进网络货运平台健康发展的措施陆续出台,社会对网络货运平台的认识也将走出误区逐渐清晰,更加冷静客观。这对网络货运平台的发展是一件好事情。我们也期待随着各项管理措施的出台,各行业、企业继续加强自我约束,网络货运行业将在下一个平稳发展阶段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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