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两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豫高法〔2021〕250号)和工作需要,许昌市两级法院、检察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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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一)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办理庭审准备中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有关记录和庭审刻录工作;公布开庭审理公告;送达起诉书、答辩状,填写并送达法律文书和诉讼材料;办理陪审员出庭的各项工作;接受、核对送交法院的各种证据并出具收据;打印并校对案件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案件信息录入以及司法统计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履行以下职责: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项记录工作;案件收转、登记和法律文书的制作、文印、送达;案件材料的录入、保管、整理和案卷装订、归档;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职业操守;

3.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规章制度;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不限性别;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3.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进行中文录入、编辑等工作。

招聘步骤

(一)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2日9:00至8月24日17:30。

2.网上缴费。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17:30。

3.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8月31日09:00至9月1日17:30。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常识和履行书记员岗位职责应当掌握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采取看打的方式进行。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要求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许昌市人事人才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发现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

对公示期间取消聘用资格,以及因聘用后辞职而产生岗位空缺的,在下次公开招聘前,可在未聘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按上述要求做好递补人员考察和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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