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旅途风光无限好,安全意识不可松。当下正值暑期旅游高峰,部分旅游景区出现游客伤亡事故引发关注。景区管理者如何提升景区安全保障标准?旅游者怎样强化安全意识?人民网整理了相关案例,以作提醒。
魏某与赵某甲系夫妻,育有一未成年男童赵某乙。2019年8月,魏某网购旅游产品,与赵某甲、赵某乙前往某5A级自然景区游玩,当日15时左右,三人抵达一竹林棚处,此时赵某乙离开步行游道,穿过步行游道东侧的不规则沙土地到达河岸边洗手,不慎滑倒落入水中。赵某甲、魏某见状立即跳入水中施救。最终赵某甲自救上岸,魏某、赵某乙二人下落不明。次日上午,救援队搜救到魏某、赵某乙,但二人已无生命体征,被宣告死亡。赵某甲等人诉至法院,要求某景区管理公司、某旅行社、某网络售票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提醒,作为景区管理者,需要遵循法治要求,自觉完善景区治理,主动提升安全保障标准以降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此外,应细化游览导引和安全提示指引,保护游客群体尤其是未成年群体的人身、财产安全,使其免受意外伤害。
路某与某旅行社签订《国内旅游合同》,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河北、山西、陕西空调专列10人游行程。期间,路某跟团前往华山,但当日因天气原因,导游不建议参观华山。后路某坚持爬山,并在导游出具的《证明》中签字。该《证明》中写明,华山因天气原因下雪,现自愿决定自行爬山,山上发生的意外与旅行社无关。在登山途中,路某因路滑摔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后路某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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