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我国及各地方政府均出台了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新能源充电桩补贴政策:国家层面

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2020年,我国将继续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财政奖补,具体补贴规范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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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方补贴政策如下:

上海市政府补贴充电桩政策:

2020年4月《关于促进本市汽车消费若干措施》和2020年5月《上海市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互联互通有序发展暂行办法》,补贴政策如下:

公共充电桩:“一星”度点基本补贴0.2元/千瓦时;“二星”度点基本补贴0.5元/千瓦时;“三星”度点基本补贴0.8元/千瓦时。(补贴上限电量1000千瓦时/千瓦·年)

专用充电桩和换电设施:“一星”度点基本补贴0.1元/千瓦时;“二星”度点基本补贴0.2元/千瓦时;“三星”度点基本补贴0.3元/千瓦时。(补贴上限电量2000千瓦时/千瓦·年)

深圳市政府补贴充电桩政策:

根据《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以及《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路边停车优惠政策的通告》,补贴政策整理如下。

根据充电设施装机功率,对直流充电设备给予400元/kW建设补贴,对40kW及以上交流充电设备给予200元/kW建设补贴,40kW以下交流充电设备给予100元/kW建设补贴。

(申请门槛:要求建设企业在深圳市累计建设的充电设施总功率达到8000kW方可申请补贴;同一建设企业首次申领补贴后新增建设总功率达到3000kW的,可再次申请。)

广州市政府补贴充电桩政策:

2020年3月,《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1.充电桩项目:直流充电桩、交直流一体化充电桩、无线充电设施:按照3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交流充电桩:按照6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2.换电设施项目:按照2000元/千瓦的标准补贴。

海南省政府补贴充电桩政策:

2019年7月,《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

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以每个充电桩的额定功率为基数,按照2021-2025年每千瓦100元,补贴上限2021-2025年不超过10%。

对外运营并接入省级平台的换电站给予建设补贴。2020年底前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资金补贴,2021-2025年一次性给予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0%资金补贴。

按属地原则,补贴费用由省、市(县)各承担50%。

综上所述,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项目,具有很强地域性,建议关注当地政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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