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地带的行政治理:清代厅制再研究》 (胡恒 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

关于本书

该书是一部关于清代“厅制”问题的再研究。厅制是清代所独有的一种行政区划形式,它的设立体现着明清地方行政制度的转型。本书有两个侧重:一是对清代厅制的起源与演变过程进行了细致的制度史研究,特别是对于学界研究比较薄弱的明清之际厅的起源过程进行了深入探讨,着重加强对海峡两岸一手档案的发掘和利用;二是结合区域社会史、法律史的研究手段,将厅的地方表现形态,结合典型案例进行了细致分析,力争将制度演进全貌与区域社会个案有机结合,展现厅制如何与清代地域社会历史进程相协调,并进而体现清代地方治理“因俗而治”的特色的。

关于作者

胡恒,1984年生,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清史研究所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地理学方向博士。2011年8月任教至今。主要研究兴趣在中国历史地理学、清史、数字人文等相关领域。兼任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副所长、《清史研究》副主编及编委、《新史学》集刊学术秘书,主持“数字清史实验室”及“清史数据共享平台”建设。著有《皇权不下县?——清代县辖政区与基层社会治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百年清史研究史·历史地理卷》(合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等,在《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上发表论文数十篇。

目录

导论

一 清代政区地理研究的推陈出新

二 从“府州县”到“府厅州县”:清代厅制研究意义及现状

三 本书章节安排与思路

第一章 清代厅制起源、形成与演变

一 由同知、通判分防而有厅之雏形

二 由同知、通判领有专管之地而具厅之实

三 由援例添设而厅制形成

四 嘉庆《大清会典》与厅的判别标准

五 清末边疆政区变革与厅制应用及其终结

第二章 清代厅制的因地制宜及其多样化

一 厅与旗民分治

二 厅与少数族群治理

三 厅与内地边缘地带的控制

四 府州县逆向改厅

五 京畿四路厅

六 钱粮、词讼分离之古丈坪、厦门模式

七 厅与政治上的权宜之策

八 非政区厅性质的同知和通判

第三章 清代厅的政区分等

一 清代厅的缺分等第数据的来源与制度分析

二 由“冲繁疲难”看清代厅的地理空间等级

第四章 蒙汉杂处地带的治理:归绥地区厅制变迁

一 理事:归化城同知溯源

二 分辖:归绥诸协理通判的设置

三 统合:归绥道与归绥诸厅体制的确立

四 兼辖:归绥三厅与准噶尔草地的“辖而不管”

五 抚民:光绪十年归绥诸厅改制后的性质

六 建省:蒙汉合治的新尝试

第五章 内地的边缘:太湖厅建置沿革及其行政职能变迁

一 雍正八年、乾隆元年太湖同知的性质

二 钱粮与命盗权责的分合——乾隆三十二年太湖厅形成说

三 光绪末年靖湖厅之设及其与太湖厅、吴县两属管理体制之关系

第六章 厅作为政治权宜之策:湘黔省界争端与晃州厅的设置

一 插花:明代平溪卫的设置与湘黔边界

二 划界:雍正年间的边界调整及其遗留问题

三 设厅:嘉庆年间争议再起与晃州厅的设置

四 冒籍:“犬牙相入”的地方性实践

五 政区划界中“犬牙相入”原则的再思考

第七章 改土归流与厅的设置——以广西为中心

一 清代广西厅的设置

二 土司与厅的关系

第八章 土客之争与赤溪厅的设置

一 清初迁界令、客民移居与土客矛盾

二 “以产换产”:清廷应对及善后举措

三 赤溪厅的命运

结语 边缘地带的治理与清代地方行政体系的弹性空间

一 定额观念、分辖趋势与厅制发展

二 边缘地带的行政治理与渐进式郡县化

三 厅制的不完全性与“一统体制”“有效治理”关系再认识

附录 清代厅的设置及其沿革考正校补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导论

一、清代政区地理研究的推陈出新

就整个历史地理研究而言,历史政区地理一直是重心之一。过去,常常以复原政区演变的过程为研究内容,大多数属于沿革地理的考察。这种考察的最大意义是建立了比较齐整的政区沿革序列,而政区地理则探讨政区变化背后的规律性认识,最终是要以地理来解释政治运行,从而走向政治地理。中国历史政治地理学的研究至少包括三个步骤:第一,以复原疆域政区历史变迁的全过程为目的;第二,就疆域政区本身的要素来进行分解式的以及政治学角度的研究;第三,研究政治过程对地理区域变迁的影响,换言之,也就是研究中国历史上的行政区划为何有如此繁复的变迁过程。

就上述历史政治地理的研究取向而言,无论是复原疆域变迁的全过程,还是进行政治地理的研究实践,都离不开更加丰富的资料,要探究一项政区变化是如何从提出到最后实现的全过程,到目前为止,也许最早可以追溯到清代,因为单就中央决策而言,清代以前档案保存不多,所以这一过程只有可能依靠个别和偶然的机会保存下来,而清代则具备复原政区变迁全过程的优良条件,要将历史政区地理推进到历史政治地理,研究清史自然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而事实上,目前很多研究也的确是在清代这一时段中呈现出越来越多的复杂性与多元性。

就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研究而言,国内外研究成果比较丰硕,系统性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赵泉澄《清代地理沿革表》、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清时期》、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真水康树《明清地方行政制度研究——明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与清十八省行政系统的整顿》。前三者是工具书性质,以地图和沿革表的形式展现清代行政区划的变革;后者则梳理了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变迁过程,包括督抚体制、直隶州政策、厅制、卫所、改土归流等方面。近期傅林祥等所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既包括了对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梳理,也涵盖了对清代行政区划沿革的全面考证。国家清史工程中设立“清史·地理志”项目,精细考证了有清一代各级政区沿革的全部过程,只是尚未公开出版。至于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研究成果则更为丰硕,其中,省制和卫所的讨论早已成为学界热点;边疆地区的盟旗制、伯克制、将军都统制也有多篇论文予以探讨。在一些涉及清代地方行政制度的书中,也有与政区地理相关的内容,如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等,但其更多关注的是制度而非地理。随着研究的深入,不仅省制的讨论依然热烈,而且府和县这些普通政区也得到研究者的注目,近年来对道、厅、卫所乃至县级以下政区的研究吸引了越来越多的目光,其研究进展值得期待。

鉴于清代地理沿革较为繁杂,而官私文献记载又存在各种缺陷和不足,赵泉澄著《清代地理沿革表》一书,主要利用档案史料,以文表结合的形式,对清代各省下辖政区,包括府、直隶厅、直隶州的沿革和所辖县数逐一详述,具体每省下,先概述其所辖政区沿革,再以表揭示,既实用又清晰,一目了然,为学界研究清代政区沿革提供了一本极其重要的工具书。 牛平汉主编《清代政区沿革综表》结合档案与文献史料,以文、表兼备的形式,详细考证并分析清代政区沿革,较赵著更为系统;且列有古今地名对照,还备注了各地经纬度、各府厅州县沿革之文献出处。 张在普编著《中国近现代政区沿革表》,亦以表的形式编叙1820年(即《嘉庆重修一统志》所叙政区的截止年代)到1984年底,全国县级以上政区的沿革。以上三本工具书大体上梳理清楚了清代政区变化的情况,成为今天清史学界常用的政区与地名工具书。但限于出版的时代较早,当时学术界对清朝一些特殊制度如卫所、道、厅的研究还不够深入,这些部分的内容疏漏较多,利用时要多加注意。傅林祥等著《中国行政区划通史•清代卷》,全面吸收百余年来清代行政制度与政区变迁研究成果,及近年来的新观点和认识,详述清代府厅州县行政体系的形成过程和职官制度的演变,逐一考证各省下辖政区的沿革,是目前最系统与准确的考证成果。

以地图的形式反映清代政区研究成果的是谭其骧主编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清时期》,该书绘制出嘉庆二十五年全国和各省分图、光绪三十四年全国总图,以历史地图形式形象地展现出嘉庆时和光绪末的全国政区,是清代政区变迁研究的标志性成果。不过受各种因素所限,该图册所展示的政区边界仅到府级政区,还未到县级。另有王恢《新清史地理志图集》,是为配合《新清史地理志》,采用手绘方式完成,可做参考。华林甫在2008年即提出编绘《清史地图集》的设想 ,并在2012年申请到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目前已结项并即将出版。该地图集为第一部断代历史地图集,在继承传统考据方法基础上进行创新,所设计的图幅覆盖了清朝疆域范围内的所有地域,资料方面利用了各种满文和汉文文献、蒙古文舆图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地图集在精确考证的基础上,全面复原了宣统三年内地县级政区界线,对边疆地区的政区界线也做了最大限度的复原。

关于清代政区的地理信息系统(GIS)平台与数据建设正成为学科研究热点。清史地理信息平台建设,最著名的是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与哈佛大学合作开发的中国历史地理信息系统(CHGIS),这套系统于2001年开始建设,目标是建设一套共享的数字化基础历史地理信息。与清史相关的基础数据有:1820年、1911年清代基础地理数据,其中1820年的数据由于有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8册《清时期》这一高质量的工具书作为基础,同样也有在编纂图集时所留下的众多考证与释文作为基础,故而基于此建设的数据质量较有保证。由于这套数据在复旦大学和哈佛大学提供了免费下载,故而在目前清史地理学界应用最广,对GIS在史学研究里的实际应用做出了重要贡献,克服了谭图纸本只能表现一个或两个年份的弊端,更重要的地方在于它可以将空间信息与其他信息进行叠加,大大扩大了谭图历史数据的应用潜力。根据复旦大学官网对这套数据的介绍,1820年的基础数据共有10845个点数据,352个面数据。其中,县以下8661个点;厅县级1859个点;府州级301个点,320个面;省级24个点,32个面;1911年的基础数据共有40298个点数据,1784个面数据。其中县级以下38589个点;厅县级1422个点,1499个面;州府级270个点,267个面;省级17个点,18个面。台北中研院建设了“中华文明之时空基础架构”,其基础数据来源于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但又增加了新的材料予以整合,除了政区的图层,还有“明清交通图层”。与清代相关的数据有明清档案人名权威资料库、清代人口史研究资料库、中国地方志书目查询系统,为研究者提供了很大便利。但是这些数据尚不提供下载功能,故使用者需要将数据上传至系统以便进行分析。

清朝的政区地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以往的研究成果十分丰硕,涉及方方面面的复杂问题。 在一些个案研究中,学术界除了仍然偏重于还原政区置废与行政制度变革的过程,还开始关注政区与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的联动机制,深入探讨政区设置背后更为复杂与多元的历史进程,特别是尝试与地域社会史研究方法的结合。但我们仍然面临的挑战是,在越来越多个案研究之后,如何从空间角度整体把握王朝政治变迁的框架,换句话说,如何进一步从空间机制上理解清朝地方行政与国家治理,解读“空间中的地方政治”,正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学术课题。

在笔者看来,欲进一步将历史政区地理的研究推向深入,至少还可以在下述六个方面着手。

第一,将历史政区地理发展到历史政治地理。周振鹤曾指明了历史政治地理学可以着眼的三个方面:“一是思想家对于理想政治制度中地理因素的阐述,二是历史学家或地理学家将地理要素作为政治体制一个组成部分的观点,三是政治家利用地理因素解决政治问题的具体操作过程。” 以清代而言,地方行政制度的设计自有深意,如政区分等制度,就不仅仅是对地方行政区划简单地划分等级,而是将这一地理等级与政治上的选官任官密切结合,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清代统治者如何利用地理上的差异将其标准化、等级化,进而影响官员选任这一王朝重大政治问题。

第二,不再将“地理”仅仅看作研究对象,而是将其作为观察历史问题的角度。郑振满曾说:“我们的计划是想把空间的概念引入历史过程的研究。我们关注的地理空间包括生态的、行政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是多层次的、流动性的空间。我们也关注各种不同地理空间之间的相互制约和影响”。鲁西奇《中国历史的空间结构》正是从“空间”角度解释中国历史进程的重要著作之一。“地理”应内在于历史之中,是历史生态系统中的一环。这也就意味着,我们不应该仅仅把“地理”看作一个较为孤立的研究领域,画地为牢,而应该以“地理”作为历史解释的一种视角。

第三,解释清朝地方治理制度和策略的“技术原理”。阎步克曾指出:“政治实体……它们遵循了某种特定的规律。这种技术上的合理性,同样适用于制度史的研究中。” 今人对于古人的制度设计多有“高屋建瓴”的批评,这固然体现了时代和思想的不断进步,但脱离了历史语境,脱离了制度设计所受到的约束条件。超越时空结构的批评,不啻于以“后见之明”强责古人。欲避免此种缺陷,就要回到历史场景当中,看看制度设计之时的条件,体会古代制度设计背后所遵循的规律,这种规律可能是当时不得不如此,也可能是古往今来制度设计与运行共通的某些原理。只有将制度设计背后的原理揭示出来,才能体会古人制度设计的初衷,也更有利于在“理解之同情”的角度上给予制度利弊和成败以公允的评价。

第四,探索清朝地方治理与当代的关联,追寻隐藏于制度背后稳定的空间结构逻辑。当代中国是历史中国的延续,它在治理上的诸多制度安排根植于悠久的历史与文化之中。实际上,通过系统总结清代中国国家治理、政府管理、边疆治理的历史经验等重大问题,我们对于大一统国家下如何理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如何合理选派官员以达到与任职区域的匹配、如何平衡边疆与内地官员的升迁调动、如何对官员进行政绩考核、如何协调本地升迁与异地调任的关系等问题,都有望得出新的历史经验。同样,当代社会治理的诸多现象也为思考历史的问题提供了起点。社会科学在当代官僚政治、社会分层等领域业已有一系列成熟的理论、概念和方法,譬如关于当代官员的选拔、升迁、任用、绩效的研究,值得历史研究者借鉴。

第五,融入新的技术手段。数据分析、GIS方法需要介入史学研究之中以弥补个案研究的不足与缺失。对传统中国国家治理的研究一直是中国学术界重大的问题之一,产生了诸多典范研究,值得继承和发扬,其主要方法依赖于系统搜集、阅读历史文献,进行史实重建和逻辑推演。但问题是中国历史文献的丰富、连续程度世所罕见,时段愈晚,史料越多,靠人工搜集与阅读已不可能穷尽,故研究日益“碎片化”,影响到人们对中国的整体理解。数字人文时代提供了解决这一难题的新的可能,特别是在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进行历史文献挖掘与研究方面。数字人文是当下世界性的学术潮流,无论是哀叹技术对人文学科的冲击抑或欢欣鼓舞新时代的到来,人文与数字的深度融合已成为每一个人文学科领域不得不面对的挑战,这既是国家“新文科”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人文学科自身发展的必然需要,特别是对于清代政治史的研究而言,尤其需要借助于新的方法的刺激来实行复兴。与中古各时段相比,清代政治史研究还比较薄弱。在学界“重归政治史”的呼吁之下,清代政治史也必将以新的面貌回归到史学的核心位置,清代政区地理也是政治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这种回归,并不仅仅是旧议题的重复,相反,必须以新的方法,特别是采用与中古政治史研究不同的路径来进行回归。

第六,关注政区类型中的“异”。历史政区地理研究除了要关注常态化的政区类型,也要对那些特殊类型的政区类型给予更大的关注。翻阅历代地理志,都可以发现各王朝同级政区类型中往往有一些特殊的存在,如秦汉时的“道”,宋代的“军”等,这些政区类型往往与普遍设置的郡县、府县有异,数量不多,分布区域比较特殊,且往往与一到两个王朝相伴而没有长期延续,设置也不够稳定。以往研究多将其视为一个时代政区设置的点缀和异数,可是,实际上正是这些“异常”的政区设置,彰显了一个王朝最具特色的治理形式,且体现了一个时代王朝如何灵活运行不同类型的政区来管辖不同的区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在“一统体制”上进行灵活调整来达到“有效治理”。我们不仅不应当忽视这些特殊政区类型,反而应当把对其的研究看作深入王朝治理制度逻辑内部的通道。

二、从“府州县”到“府厅州县”:清代厅制研究意义及其现状

对清朝而言,厅是最能够反映清代特色的政区建置,明人称其行政建置为“府州县”,而清人则以“府厅州县”一词概括,中间最为明显的差别就是“厅”的存在,且进入民国时期以后,厅制即被废除,迄今未恢复,可以说厅制与清朝相伴始终。

“厅”这一名称出现很早,《广韵》中解释为“厅屋”, 《洪武正韵》对“厅”字的解释是“厅,治官处,通作听。汉晋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广。” 《史记》、《汉书》中皆记载有“听事”一词,如《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听事,群臣受决事,悉于咸阳宫”,《汉书》卷八《宣帝纪》:“五日一听事”,立于东汉中平二年的《曹全碑》上有“廓广听事官舍”之句, 这里的“听事”指的是受理行政事务。二十四史中,《北史》较早开始出现“厅”字,有“都厅”、“郡厅”、“厅堂”、“长史厅”、“雍州厅”之称,可见此时“厅”开始具有官衙的含义。唐宋以后,厅作为各级官员的衙署含义已非常流行,韩愈的名篇《蓝田县丞厅壁记》即是将县丞的衙门称为“丞厅”。

作为政区意义上的厅制源于明末,它缘起于同知和通判的分防并逐渐具有一定辖地,具有了一定的政区性质。由于同知和通判的衙门有“厅”的称呼,人们习惯上开始将这一新的区划形式称为“某厅”。入清以后厅制逐渐完善,到乾隆时正式形成,“府厅州县”开始连用,厅也成为清朝行政体系当中的正式一员,在法典和志书编纂中得到认可。清代的厅按其长官有同知厅和通判厅之分,按其头衔有抚民厅和理事厅之别,按其隶属关系可分为直隶厅和散厅两类。直隶厅为统县政区,与府、直隶州平级,散厅为县级政区。进入民国以后,厅不再作为政区意义而存在,而称为各类机构的名称,如交通厅、办公厅等,这一含义至今仍在使用。

学界关于厅的研究、讨论比较多。吴正心的硕士学位论文《清代厅制研究》较早关注到厅的问题,追溯了厅的起源,提出作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厅必须具有的“指标”,如有厅界、分地分民、佐贰官和首领官、厅学等“积极指标”,以及独立衙署、管理本厅的民刑案件与钱粮税收等“消极指标”。施坚雅在对清代城市的研究中关注到厅这一类特殊建置,认为厅的功能主要为防御之需,而非赋税。 陆韧从边疆民族构成变化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演变的视角,以云南地区为例,指出直隶厅是清朝在大量汉族移民进入边区后为实行有效管辖而创设的一种特殊行政区划,是边疆民族地区行政体制由土司制度或当地民族自行管理模式向全国政区一体化演进的过渡型政区;清代的直隶厅具有行政双结构、民族构成多样性、户籍管理分类性、赋役征收的差异性和军事控管等特征。

厅制是何时形成的,这是厅制研究的焦点问题。由于评判标准的不同,学者看法不一。真水康树提出直隶厅、散厅“定制化”的两个标准,一是“直隶厅”与“散厅”发生明确区别,二是两者分别被看作独立行政机构,特别指出单纯的同知或通判之派遣不可作为“定制化”的指标,两者的“定制化”是到乾隆三十年中期完成的。 傅林祥注意到清代“抚民厅”这一名称。借鉴今天行政区划标准,他提出区分作为行政区划的“抚民厅”和府派遣机构的“厅”之标准,进而以此标准对抚民厅制从明天启年间萌芽到清乾隆十二年最终形成的过程做出初步探讨。此外,席会东将厅分为派遣厅和政区厅,对其分布、设置时间及其功能做了宏观勾勒。

除了关于厅的整体制度演变的研究,也有关于各个区域或特殊性质的厅的个案研究,如归绥诸厅 、南澳厅 、贵州“新疆六厅” 、海门厅 、松潘厅 、云霄厅 、玉环厅 、理番厅 、长春厅、昌图厅 、岫岩厅、凤凰厅 、石砫厅 、吐鲁番厅 、辟展厅、 明江厅 、连山厅 、镇边厅 、循化厅 、丰镇厅 、川沙厅 、仪封厅 、丹噶尔厅 、口北三厅 、东北厅制 、台湾厅制 、新疆厅制 、四川嘉绒地区厅制等 ,还有对“海岛厅”一类特殊厅制进行研究的成果,以及对厅城这一要素进行研究的论文。厅制的个案研究正呈欣欣向荣之势,并不断揭示清代地方治理“因地制宜”的制度变通的一面。

此外,对于同知、通判这类官员的研究也为深入探析厅的问题提供了制度史基础,特别是有的研究不可避免地也要涉及到厅,如对于理事同知、理瑶同知的考察就有多篇文章。 另外,还有对兴屯厅、管河厅的专门研究。

尽管目前关于厅的研究(尤其是对若干个案的分析),已部分揭示出厅的设置背景、职责范围及其行政运作,但厅制在清代是一项基本的地方行政制度,以个案分析的方式去理解厅制本身,可言精细但难窥全貌,尤其是考虑到厅制在地方行政实践中的地域性变通,这种分析方法显得并不妥帖。笔者认为从制度史的演进入手,对厅制做一番整体和贯通的考察仍然是非常必要的,且至少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一是从厅的地域划分和长官职责两大核心问题而非今天的政区概念去理解厅的起源问题,先有地域划分才可能产生新的行政区域,只有负责该行政区域的长官在所管区域内具有了与知县、知州类似或者同样的职责时,这个行政区域才具有独立性。二是要将厅制从明末萌芽之初到民国初年废止做一个长时段的制度史梳理,尤其是对厅制在明末清初萌芽之际的情况及其在清代的制度演变做一番细致的梳理,并放在具体的行政实践与区域历史发展中去考量。三是要对清代所有厅的建置,包括若干非厅建置的分防同知、通判辖区做一番全面的考察,认真辨析二者在行政实践中的差别,而非试图用某一个或某几个厅的设置去孤立地理解这一设置目的、分布区域均差别较大的制度。四是考虑到厅制存在一个定型的过程,因此,对厅的建置的考察必须尽量利用设立这一政区之初的原始奏疏,而不要依赖于后出的方志、政书等文献中有关沿革的记载,后者往往存在一个用定型后的厅制观念溯及以往的问题,甚至包括《实录》等文献,虽有些是抄录奏疏原文,但存在简化而失之片面的问题。五是明清地方行政制度的变迁是一个系统,必须将厅制演变置于整个行政制度变迁的大背景下来考察,将其与卫所裁革、改土归流、疆域拓展及清代地方施政理念结合起来讨论,而非就厅制而论厅制。

三、本书章节安排与思路

由于近些年厅制研究成果日益增多,本就为数不多的厅又有了不少非常细致的个案与区域研究,本书无意于在前人研究已比较深入的厅制问题上进行重复,而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努力。

第一,鉴于现有各类清代政区沿革工具书中,对清代所存在的厅及其设置年代的叙述存在不少差异之处,往往有的著作承认某个厅的存在而其他著作则予以否认,或是在设置年代的考证上相差颇多,即使是清朝自身所形成的文献也多有歧异,因此本书研究的基础在于附录中对于清代全国设置厅的情况的摸底考订。这一考订既建立在对于厅的设置标准的确立上,也建立在解读第一手文献特别是档案文献的基础上。只有确切考订清楚清代厅制的基本面貌,本书的各项立论才能建立在扎实的基础之上。

第二,本书对从明末至民国初年厅制的发展做了一番全景式梳理。制度史的宏观梳理依然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特别是有利于把握整体制度的推进及其大的历史背景,此为个案研究所不及。

第三,在整体对厅制的梳理之后,本书对五类具有代表性的厅进行个案分析。由于厅制个案与区域研究都已很细致,本书没有必要重复,当然,面上泛泛而论更不足取。在扬长避短的基础上,笔者选择了五类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厅,立足于对个案的深入分析,全面展现厅这一制度是如何与区域社会相融共生的,厅制又是如何体现清代地方治理特点的。这五个个案分别是代表清代处理蒙汉交界地带地方治理的晋蒙交界的归绥地区、内地边缘位于太湖之中的太湖厅、为处理湖南贵州省界纠纷而作为政治上的权宜之策而设的晃州厅、广西土司地区改土归流所设的厅及广东为处理土客矛盾所设置的赤溪厅。这五种厅各具特色,大体涵盖了清代厅制发展的主要面向。

第四,本书无意将厅的行政建置看作一个孤立的政治区域重新划分的事件,而是将厅制作为一种透视区域社会历史进程的工具。厅制是区域社会历史进程的结果,又极大影响了区域历史的发展,故本书着力于阐释厅制与地方治理之间的关系,并从长时段历史进程的角度展现厅在中央王朝处理地方治理时的灵活性及过渡性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