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拉扎克就主权投资基金一马公司相关贪腐案判决发起最后一次上诉,获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即最高法院受理,8月18日至26日举行听证,将就纳吉布定罪和刑罚作出最终决定。
纳吉布所涉贪腐案历经初审、二审,法院裁定纳吉布犯有滥用权力、洗钱、背信等罪,维持12年监禁和2.1亿林吉特(约合人民币3.17亿元)罚款判决。
纳吉布以初审主审法官涉利益冲突、判案带偏见为由,向联邦法院申请重审,并提交新证据。联邦法院两天前驳回重审请求,但是同意受理被告上诉。这将是纳吉布寻求翻案或改判的最后机会。
当地时间8月18日,纳吉布本人到庭。然而,当天法庭听证刚开始,他的辩护律师希夏姆就向审理本案的联邦法院法官表示此次庭审“时间仓促”“准备不足”。
希夏姆说:“我首先想真诚致歉,我无法继续进行这宗上诉。我当时接下本案是判断失误。”他请求法官批准延期听证,否则将不得不自行退出本案辩护。法官讨论后拒绝了他的要求,庭审继续。
希夏姆上月受聘担任纳吉布辩护律师。他先前要求法院给予三四个月时间准备上诉,但是遭到法院拒绝。
新加坡《联合早报》引援一名熟识希夏姆而不愿具名的律师受访的话报道,“这样(当庭退出)的情况确实少见,如果纳吉布的律师继续拒绝发言,审讯期可能比预期的短,但仍须看接下来的情况变化而定。”
据悉,纳吉布现年69岁,2009年就任马来西亚总理后设立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一马公司)基金,旨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然而最终累积不少债务。美国司法部调查称,一马公司基金中至少45亿美元遭挪用。
吉隆坡高等法院2020年7月认定纳吉布收受一马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公司4200万林吉特(约合人民币6334万元)贿赂并转入其个人账户,作为“回报”,纳吉布授意政府为SRC国际提供高额贷款担保。法院裁定纳吉布所涉背信、滥用权力、洗钱等7项罪名全部成立,判处他12年监禁及罚款。
纳吉布不认罪,提起上诉。他辩称自己误以为进入其账户的资金是沙特阿拉伯王室捐款,而其涉案部分行为是出于维护“国家利益”。但上诉法院法官认定没有证据支持纳吉布的说法,维持原判。
上诉期间,纳吉布仍保留议员身份。如果终审维持有罪判决,纳吉布将成为马来西亚首名入狱服刑的前总理。这将断送他谋求再次参选或担任公职的机会,除非获得最高元首赦免。
来源:新华社、联合早报
编辑:谭茜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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