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润华同志积极投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带头参加社区宣传、楼道清理、安全隐患排查等志愿者服务,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带头效应。”谈到黄润华,昨日,海门街道光华社区党总支书记施春红这样评价。黄润华是海门区水利局工作人员。起初,光华社区并不熟悉黄润华,搭建起双方桥梁的是海门区干部监督进社区(村、居)机制。
近年来,海门扎实推进干部监督进社区(村、居)行动,通过社区(村、居)这一平台,全面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八小时外”情况,消除监督管理盲区,突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广泛传播“阳光监督”正能量。
党员干部“入社”,构建“责任链”。海门以区管干部为重点对象,统一组织填写《干部社区(村、居)报到卡》,并要求携带该卡在规定时间内到住地社区(村、居)党组织集中报到。鼓励领导干部兼任楼栋长等,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等社区志愿服务,切实发挥领导干部在社区中的作用。区委组织部从“两代表一委员”、党小组长、楼栋长、物业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社会志愿者等领域群体中,聘请了500多名形象好、讲原则、热心干部监督工作的群众代表担任义务监督员,在单位与家庭的中间地带安装起有效的监督“探头”,促使领导干部在业余时间监督不脱节。
单位社区联动,构建“信息链”。海门细化制定了包括“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在孝亲敬老育子方面失德失范”等26项反向群众监督事项负面清单,各单位党组织与社区(村、居)党组织、干部监督员开展定期交流沟通,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是否存在相关负面行为。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不定期对区管干部到社区(村、居)报到以及在社区(村、居)生活表现情况开展抽查监督。鼓励社区(村、居)党组织直接向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反映党员干部在社区情况,做到重要信息随时沟通、日常信息按时反馈,有效拓宽监督渠道。
强化结果应用,构建“反馈链”。近日,某干部因邻里矛盾在社区微信群里与他人发生争执,有不当言辞,在区委组织部进社区征询意见时,监督员如实进行了反映。区委组织部调查核实后及时给予其提醒谈话。海门将开展干部监督进社区(村、居)工作情况作为党建考核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质效”的重要内容,对收集到的干部表现信息进行查核处置、综合分析,发现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运用提醒、函询、诫勉等方式合理处置,督促警醒改正,帮助干部健康成长。同时,将社区监督成果有效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管理监督中,进一步提升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时效性、规范性和科学性,为考准察实、全面客观识别干部提供有益补充。近年来,海门先后对存在私占社区公共部位(设施)、引起邻里矛盾纠纷等问题的12名党员干部给予了相应处理,让群众的“口碑”成为检验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成效的“硬杠杠”,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形成社区(村、居)监督“闭环效应”。(倪浩淞)
编辑: 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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