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的劳荣枝二审庭审已经结束,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全盘否认了之前供述,使得案情变得扑朔迷离。
事过多年,法子英已经被判死刑,受害者也大多被杀害,
所以劳荣枝是不是主犯的证据,搜集起来非常困难。
在二审中,劳荣枝一直强调自己是被胁迫的,遭到了法子英的多次殴打,
甚至还为其流产堕胎等等。
总之,扮演了一位无助可怜的少女模样。
就算两人的恋情,也不叫做恋情。
劳荣枝还专门曝出自己的隐私,说自己被法子英控制和强奸,
并称自己在和法子英之前已经有过男友。
可见,十八九岁时,劳荣枝就开始谈恋爱了,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至于事实是否如此,外界不得而知。
但随后的证人证词,完全和劳荣枝所说不搭。
比如所谓遭到法子英伙同他人要挟自己,
结果对方并不知情,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回事。
还如法子英家属证实,法子英曾带劳荣枝回家,却从不知道有打胎一事。
更有法子英曾经的朋友,
证实法子英曾对其抱怨劳荣枝是花钱的祖宗,她喜欢什么我都会给她弄来。
也不清楚有什么诸如胁迫和强奸的事。
这说明法子英对劳荣枝的要求是有求必应。
想尽办法满足劳荣枝的无理要求,
又怎么可能会做出伤害劳荣枝的事呢?
从这些证人证词可见,
所谓的胁迫和强奸都是劳荣枝的一面之词,没有任何证据佐证。
劳荣枝二审一直在诉说自己是多么无辜多么善良,
其目的就是想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去杀害他人的“恶魔”。
自己只是被法子英胁迫的可怜对象,无奈之下才跟随法子英去做了那些事。
这些叙述,个人主观色彩很浓。
但事实上,劳荣枝曾经在最后一桩案件后,选择离开出租屋时,
还专门给法子英留下一个字条:我在家等你,爱你。
这个字条证明劳荣枝对法子英并没有什么恨,
跟随法子英流窜完全出于自愿。
否则,也不会如此亲昵称呼对方。
在当初那个年代,如此亲昵称呼对方的女子,
也是一些性格奔放者才会有。
不仅如此,在唯一生存下来的一对被害人案情中,
劳荣枝当时已经携带财物逃离作案现场。
如果对法子英痛恨不已,想离开法子英的话,
事实上可以离开法子英。
完全可以置法子英于不顾,自己独自远走高飞。
直到法子英被抓前,劳荣枝一直和法子英都是寸步不离,
说明劳荣枝很依赖法子英,更没有想离开法子英的意思。
如今,劳荣枝的所作所为,无非就是想证明自己并非主犯。
只是在法子英胁迫下做了一些事,自己只是从犯。
而就目前我国法律来说,从犯还没有被判死刑的先例。
也就说,从犯不会被判死刑。
最严重的,也是无期徒刑,大多都是有期徒刑。
劳荣枝一旦没有被判死刑,也就完全有希望活着出狱,
最终能够和普通人一样安享晚年。
对此,不知道受害者家属又会怎么想呢?
正如小木匠一家人,唯一的希望就是判决劳荣枝死刑。
能不能如愿,还是需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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