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获批
莆田这里征地1900亩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通知
涵江区人民政府:
莆田市西音水库工程项目建设农用地转用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闽政文〔2022〕195号),土地征收已获自然资源部批准(自然资函〔2022〕841号),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涵江区境内农用地110.5544公顷(其中耕地53.2508公顷)、未利用地25.909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涵江区集体土地126.6607公顷。
二、你区必须依法组织实施土地征收,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你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提供用地,供地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你区应加强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动工建设。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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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尧同学
▌校对:佳佳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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