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景平

位于外滩的国民政府中央银行大楼

中央银行无疑是旧中国最重要的金融机构之一,它的筹备、建立与发展,与宋子文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

1923年4月,宋子文被孙中山任命为中央银行筹备员,当时,设在广州的中央银行筹备机构直属于孙中山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是年5月,宋被任命为筹备中的中央银行副行长。中央银行最初的条例、章程和组织规程等根本性文件,都是由宋子文拟订,经孙中山逐条审阅、提出修改意见,最后由大本营政务会议讨论通过。1924年8月15日,中央银行在广州成立,宋子文出任行长。除了设于广州南堤的总行外,宋子文又陆续在广州市内设若干个兑换处,在广东省其他较重要城市设立分行或办事处。至1926年底,广州中央银行共发行总额约为2200万元的货币。当时宋子文采取了多项措施;运用广东革命政权的力量,来确立该行纸币在流通、支付场合的特殊地位。期间曾发生过几次挤兑风潮,由于宋子文处置及时、得当,中央银行的信誉并未动播。1925年9月,宋子文出任广州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后,仍兼任中央银行行长。此后,中央银行向财政部垫借款甚多。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有关藏档记载,至1927年初的财政部对中央银行暂记欠款达2300余万元,占广州国民政府各机关欠款额之首;宋子文以财政都长名义的暂欠款亦达近33万余元。此外,宋子文以中央银行行长名义,批准不少重要人士以个人名义借中央银行借款,其中有陈其瑷、陈友仁、汪精卫、鲍罗廷等人。

国民政府从广州迁至武汉后,宋子文立即筹备中央银行分行。1927年1月20日,汉口中央银行正式开幕营业,行址为汉口一德街8号原华俄道胜银行旧址。宋子文亲兼行长,他要求该行“办事须取法广东中央银行总行,不可因袭汉口各银行习惯”。汉口中央银行发行的1元、5元、10元、50元、100元钞票,均印有“汉口”字样,明显区别于广州中央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宋子文并指定武汉地区其他15家银行和⒉家钱庄,代兑汉口中央银行钞票,以利于其流通。另经宋子文提议,武汉国民政府规定各军政机关应将收支款项一并存入中央银行,此外,宋子文还让汉口中央银行与银行公会接管了旧军阀政府辖下的湖北官钱局。这些措施,都强化了汉口中央银行的地位。

但是,正如宋子文本人当时便已认识到的,无论广州中央银行还是汉口中央银行,实际上都只是区域性的金融机构,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国家银行——中央银行。因此,1927年3月底,宋子文从武汉抵达上海,受国民政府委托接收江浙财政之际,便考虑筹设新的金融中枢机构。他曾在上海的财政部办事处内设立中央银行筹备处,并由该筹备处出面向上海银钱业接洽。他还为把上海黄浦滩15号华俄道胜银行旧址作为嗣后中央银行行址一事,数度向驻沪外国领事进行交涉。

1927年4月下旬,蒋介石在南京另行成立国民政府,国民党内宁汉两派公开对峙。宋子文一度不愿与蒋介石合作,因而被蒋摒除于财政金融事务之外。南京国民政府决定在上海筹设中央银行,并委任周佩箴为行长、王徵为副行长。另决定中央银行资本总额为国币一亿元,由国内各银行分认。但由于政局动荡、资金筹措无着,中央银行始终未能成立。

1928年1月初,宋子文出任宁汉各派合流后的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部长,筹设国家银行重新提上议事日程。在张嘉璈拒绝把中国银行改组为中央银行之后,宋子文决定另行成立中央银行。1928年10月初,国民政府决定于民国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内拨2000万元作为中央银行资本。宋子文仍决定以黄浦滩道胜银行旧址为中央银行行址。他命令道胜银行清理处速将该行地产作价(折合规元140万两),扣除江海关以前在道胜银行所存税款额,再以民国十七年金融短期公债票81.4万元发交该清理处,遂买断了道胜银行旧址,拨交给即将成立的中央银行。

1928 年 11 月 1 日,南京国民政府的国家银行——中央银行,在上海正式开幕成立。 宋子文以财政部长的身份兼任中央银行总裁,并且是该行理事和常务理事。 中央银行副总裁由财政部钱币司司长陈行担任。 这一天,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的身份在开幕典礼上致词。 宋子文在致词中称,中央银行直辖于国民政府, “ 而非隶属于财政部 ” 在同年 10 月份公布的《中央银行条例》中,也有相应的明确规定,这是有别于广州、汉口中央银行之处。 但无论从宋子文和陈行在财政部的职任、还是从嗣后的实际情况来看,新设立的国家银行——中央银行,仍在相当程度上受财政部制约。

宋子文十分注重加强中央银行在财政和金融事务中的地位。中央银行成立后,宋子文便力图使政府各项收入全部存入该行,特别规定财政部所辖各机关所有公款均应从其他银行转存中央银行,若须解缴税款,亦应交由中央银行汇解。他认为中央银行的设立应有助于“铲除”在华外国银行的“恶势力”,分别训令海关总税务司和盐务稽核所,须将关、盐税款从原来的由外商银行代办,一律改为转存中央银行。在宋子文采取的有力措施下,中央银行较顺利地从外商银行收回了关、盐税款的保管权。

中央银行发行印有上海地名的钞票,分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五种。为了利于该行钞票流通,宋子文数次咨文国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地政府、训令各财政征收机关,宣布中央银行钞票应与现金一样,“无论缴纳赋税公款、清偿债务、各项买卖,一律通用”;另昭告:中央银行钞票准备十足,持券人可在该行营业时间内,无限制随时兑现金。1929年1月,宋子文又规定中央银行享有发行辅币券的专权,其它各银行均不得发行。这些规定无疑有助于扩大中央银行钞票的发行额。

宋子文还使中央银行独占了其他重要特权。例如:1930年2月决定实行海关金单位后,规定进口税一律以中央银行之海关金币本票或保付支票完纳,5月份起专由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兑换券;1930年7月,宋子文以中央银行承担汇解军款为由,使该行各机构享有如下特权,即可随时到电报部门拍发密电,其内容不受检查,“以免贻误军需”。1931年7月起,财政部开征银行业收益税和银行兑换券发行税,但中央银行却免征这两种税。1932年9月起,经宋子文提议和国民政府颁令施行,规定各机关对外汇兑均应交由中央银行汇兑局办理,违者审计部将不予签发核销。

中央银行上海地名纸币

在宋子文的大力扶植下,中央银行作为国家银行的地位已基本确立,其业务有了迅速发展。从1928年至1933年,该行资产总额增加近10倍,存款额增加近17倍,货币发行增加近7倍,纯收益则增加了60倍。到1933年上半年,除了上海总行外,中央银行在南京、汉口,天津、济南、厦门、杭州设立了分行,在南昌、福州、洛阳、芜湖、九江、蚌埠、镇江、扬州郑州设支行,另在国内普及了办事处、代理处。国外代理处,也已在纽约、柏林、日内瓦、伦敦、巴黎等国际重要都市设立。

宋子文担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期间,主张确立和实施严格的预算制,反对任意增加经费支出。这就与蒋介石穷兵黩武、一味扩大军费的做法,嫌隙益深。1933年4月5日,宋子文主动辞去中央银行总裁,由孔祥熙继任。宋曾密电陈行并转告上海金融界头面人物,他这一辞职之目的,在于“俾各方明了财政状况,不致仍然继续要求增加经费”,因而“与财政金融有益无损”。但事与愿违,孔祥熙担任中央银行总裁后,利用宋子文出访欧美之机,向国民政府大量垫款,以满足蒋介石的增加军费要求。

1933年10月底,宋子文辞去财政部长职位(亦由孔继任)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对中央银行已不具重大影响力。1935年宋子文出任中国银行董事长后,与孔祥熙控制下的中央银行虽也有所合作,实质上貌合神离、龃龉颇深。

1945年6月底,宋子文出任行政院长后,一度通过继孔祥熙之后任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总裁的俞鸿钩,对中央银行施加影响。但俞鸿钧毕竟是政学系的人,对宋的指示时有拖宕推诿。于是,宋子文在1946年3月安排其亲信贝祖诒担任中央银行总裁,让其不折不扣地贯彻他(宋)的外汇政策和黄金政策。由于这两方面政策的失败,特别是黄金风潮的爆发,不仅贝祖诒的中央银行总裁职位不得不被张嘉璈取代,宋子文本人也被迫辞去行政院长之职,离开了国民党中央政权的决策层。从此,宋子文再也没有恢复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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