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村级组织承担的工作事务权责明晰、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出具的证明依规便民,进一步把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不断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证。

工作事务繁重只是表象,更要看清背后的问题。《意见》提到的第二项改革任务,即规范机制牌子,所针对的就是颇为普遍的基层“挂牌热”现象。基层的挂牌冲动背后,或有形式主义在作怪,但更多时候也是一种来自上级部门的“指导动作”,客观上加重了基层负担。此次《意见》从两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收缩挂牌的权限,明确除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未经省级党委和政府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新设村级工作机制,不得要求专人专岗。二是规定谁挂牌谁负责,“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设立村级工作机制、专人专岗的,相应的党政群机构应协调提供人员、经费等必要工作条件,不得将保障责任转嫁给村级组织。”

基层减负,要从实实在在的小事做起。有理由相信,《意见》的出台将让减负工作再进一步,在此背景下,基层治理面貌势必也将焕然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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