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娶亲难,难过的不仅仅是年轻人,更难过的是全家老人翻尽“六个口袋”也填不了的娶亲钱。前段时间七夕法会,求姻缘的大龄男青年很多,而他们婚姻的障碍之一就是彩礼的问题。彩礼问题的产生又有很大的原因是适婚男女比例不均衡。

以江西为例,鹰潭市统计局官网发布的《2018年鹰潭市妇女儿童两纲监测统计分析》显示,该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最高峰是2008年的133.4,而没有人为干涉的比例约为102-107。江西省历年剩男+新适龄男青年超过了110万,而每年新长成的适龄女青年不到30万人。

出生性别比例失调,里面包含的人为因素就是思想上的重男轻女。不生到儿子决不罢休!男子从小在这种环境长大,很容易滋生大男子主义,不干家务,工资也不上交,不懂得心疼女人,结婚都是等别人女孩怀孕了才结,并且要求必须要生男孩。这样的思想放在如今的择偶竞争激烈的社会,或许难有姻缘

清末时有一位名叫俞樾的学者,曾写过一本笔记小说《右台仙馆笔记》,里面有一个事件尤其骇人。这是一位从宁波来的友人向俞樾所讲述的。据他说,在他们那里,发生了一件焚死女婴的事情。

有一人先在空地上堆满了木柴,之后将一名女婴放到了上面,之后点燃了那堆木柴,烈火很快熊熊燃烧起来。柴上的女婴开始时拼命地啼哭,继而奋力地挣扎,但没过一会儿便被烧成了焦炭,连人的形状都看不出了。之后那人又将女婴绑在一块石头上扔到了江里。当时有几百人在围观,没有不叹息的。有人问那人为什么要这么干,那人回答说:他家中之前已经生过了两个女儿,都被他溺死了,可如今生下来又是女孩,恐怕是那女婴阴魂不散,缠上他家,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投胎到他家。再溺死恐怕不管用,阴魂不去,以后还会接着生女婴。所以便用火烧死她,希望她的魂魄知道害怕,不敢再到他家来了。

俞樾老先生评价道:嗟乎!溺杀女婴已经是陋俗,更何况将婴儿付之一炬。孩子是何等无辜!惨遭这样的酷刑,做长官的一定要严厉禁止这样的行为。道教认为:求子当誓心行善,杀女求子,岂不上犯天怒?即便是得到男孩,又怎么知道他是来报恩还是报仇呢?

然而,近代就没有这样类似的行为吗?曾经高生育率时代没有节育、没有B超验证性别,想生儿子自然选择生下的好几个女儿也得养活,最多是造成人口的暴增,男女性别比还能够相对均衡。计划生育政策颁布以来,伴随着B超验性别的猖狂,助长了男性婴儿的暴增。

生育思维变成:

第一胎放任性别(不管男女),如果生女儿,第二胎如果是女婴就打掉(据说三个月以后就能看到性别)继续生儿子。

第一胎生儿子,第二胎基本都想生女儿,但验证b超(基本第一胎是儿子就不去验了)如果是男孩还是会生下来(这是问题的关键之一)。

可以看到生育观念是在转变,从重男轻女到看重男女双全,看似家家儿女双全好像互相通婚对性别比没影响啊,但实际上有太多人家变成两个儿子,这是在一个调研中家庭除了高频率出现一儿一女就是两个儿子的情况。

《太平经》说,今天下失道以来,多贱女子而反贼杀之,令使女子少於男,故使阴气绝,不与天地法相应。一些人总认为男孩子是香火,难道不知道没有女孩子香火也会断绝吗?

道教还认为,人的姻缘乃是出生就注定的,所以每个出生的女婴就是一段姻缘,太多女婴无辜被剥夺出生的权利,所以与其想匹配的男子,自然也没有了姻缘。在这个133.4的冰冷数字后面,有多少无辜女婴变成一缕冤魂。然而埋在土中的女婴,也不会在二十年后长出来,男女比例失调已长成恶果,作恶者必然要自食其果。

在此奉劝一些男青年,可以回家问问家中长辈,家族中是否有过丢弃女婴、堕胎女婴的行为。如有的话,值此中元节之际,应广行超度冤亲债主之阴德,以期能婚姻早成。